周口公安:破获多起“拉车门”盗窃案件
发布时间:2024-07-08 11:55:53 来源:平安周口
各类侵财警情多发
部分不法分子将作案目标选择为私家车
以此盗窃车内财物,谋取非法利益
这种“拆盲盒”式的盗窃
动作难度低,钱财来得快
殊不知
周口公安擒贼破案更准更快

近日,周口公安连续破获多起“拉车门”盗窃案件,并追回被盗财物,最大限度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案例一

6月29日上午,川汇区公安分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自己车内2900元现金被盗。接警后,视频侦查中心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经办案民警现场勘查发现,被盗车辆无任何损坏痕迹,报警人也称“可能忘记落锁”,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拉车门”式盗窃。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监控视频,发现当天凌晨,3名年轻男子一路闲逛至现场,有拉车门的举动。经进一步研判,田某等3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7月1日,办案民警通过循线追踪,判定嫌疑人田某等3人正在乘坐出租车前往漯河。根据这一重要线索,民警立即驱车赶赴漯河实施抓捕。于7月1日下午4时许,民警追至漯河市黄河东路发现嫌疑人乘坐的出租车,并迅速将车截停,当场抓获嫌疑人田某等3人。
到案后,嫌疑人田某、代某、赵某对其“拉车门”盗窃,并先后流窜于漯河、平顶山等地“碰运气”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田某等3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7月2日上午10时,群众李女士怀着十分感激的心情将一面书写“破案神速,为民排忧”的锦旗送到沈丘县公安局民警手中。
“我的车好好的停在路边,车里边的5000元现金和酒丢了。”6月20日,河北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李女士的报警求助。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经民警现场勘查,发现李女士的轿车车门并无损坏痕迹,结合近期多起类似案件特点,民警初步判断这是又一起“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的案件。民警随即调取周边商铺及重点路段监控视频,经进一步分析研判,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信息与落脚点。于6月21日上午9时许,办案民警在兆丰大道中段一宾馆内成功抓获欧阳某某、张某洲、张某博3名嫌疑人,现场查获盗窃所得茅台白酒三瓶、五粮液白酒一瓶、剑南春白酒一瓶,黄金珠宝首饰三件。
经讯问,该盗窃团伙另有3名嫌疑人已于当日凌晨前往郑州,办案民警随即对嫌疑人可能出没的各个路口进行全方位蹲守。于6月22日凌晨3时许,成功将另外3名涉嫌盗窃嫌疑人抓获,至此该盗窃团伙6名成员全部落网。
经了解,嫌疑人杨某、张某龙、于某整日无所事事,没有稳定工作和固定经济来源,便打起路边私家车的主意,在深夜一辆一辆的拉车门“开盲盒”碰运气,一旦“中奖”拉开车门,就对车内财物实施盗窃。在尝到“甜头”后,又联合欧阳某某、张某洲、张某博在沈丘县城,多次采用拉车门的手段,对路边未上锁的私家车车内物品实施盗窃,从中获利。
经审讯,嫌疑人杨某浩、于某、张某龙、欧阳某某四人对自己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嫌疑人张某洲、张某博对自己窝藏、转移、代为销售赃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张某龙已被沈丘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张某洲、张某博、于某、欧阳某某已被沈丘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如何防范车内财物被盗?

1、下车要锁门
无论是去办事,还是遭遇突发事件,只要人离开车,就应及时锁好门窗,防止财物被盗。
2、放物要讲究
贵重物品要随人走,千万不要误把汽车当作保险箱。车内贵重物品如手机、手提包等请随身携带,较大件的贵重物品应设法转移或作隐藏处理,切忌暴露在视线之内。
3、锁后要拉门
下车离开后,不仅要记得车门落锁,更要用手试拉车门是否锁好,从而避免钥匙锁车“锁而不实”的情况出现。
4、停车要守规
路边随意停车既违规又不安全,车辆停放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停车场。一时找不到停车场或者停车点的,也应在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尽量将车辆停放在人流比较多的场地和路段,切忌在偏僻地段停放。
5、安装报警装置
可通过购物APP或线下进行购买安装报警装置。如发现物品被盗,请立即拨打110,保护好现场。
责任编辑:王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