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 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8-07-11 15:02:04 来源:周口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韦伟) 近日,全国普法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表彰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表彰422个县(市、区)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沈丘县获此殊荣。
近年来,沈丘县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持续加强社区管理,积极实施乡村社会治理工程,推动农村社区治理创新,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项保障,确保法治建设顺利进行。该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皇甫立新任组长、县长刘国庆和县四个班子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县直20多个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运作机制。
二是健全完善机制,创新创建形式,为构建和谐沈丘奠定坚实基础。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沈丘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和《沈丘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把工作任务逐项分配到22个乡(镇、办)和50多家县直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使法治建设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在全县形成了分工明确、相互合作、全面推进、全员参与的工作局面。
三是深化工作开展,努力创先争优,全面推进法治沈丘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共创建法律培训中心10个、法律辅导站22个,举办培训班35期,培育“法律明白人”5万多人。
四是坚持领导带动,实施典型引领,全面深化依法治理工作实效。县委、县政府建立中心组学法制度,每个月抽出一天时间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同时,主要领导要经常下基层,到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调研法治建设工作,并结合调研情况撰写相关理论文章。在依法治县过程中,该县培育了县直单位示范点4个、乡镇示范点10个、示范村及基层单位示范点100个。
据了解,“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普法办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地区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管理水平、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尺。
(声明: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如是转载内容,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
(声明: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如是转载内容,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
(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