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调整高校学费 三种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19-11-26 09:02:10 来源:郑州日报

       11月25日,省发改委网站发布2019年河南省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公告,《河南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出炉,三大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高校学费为啥调整?从什么时候开始?调整幅度如何?会不会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高校学费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全国已有16省市调整高校学费标准
       《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标准根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不同专业、不同层次学校的学费标准可以有所区别。
       2007年,国务院发文明确“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2012年“五年禁令”解除后,全国先后有16个省市调整了高校学费标准,部分省份实行了差别定价。在人才强国的大背景下,我省在2018年启动了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工作。
       河南标准15年未变
       据了解,我省高等学校现行学费标准是参照2004年的标准制定并执行的,至今已15年未变。
       以本科为例,河南现行的本科学费标准为:文科类3400元/生年、理工类3700元/生年、医学类4500元/生年、艺术类5700元/生年,这一学费标准不仅低于东部地区发达省份,也低于多数西部省份。
       三种调整模式各具特点
       第一方案,本科学费标准平均上调1068元,专科学费标准平均上调470元,平均调价幅度18.92%。该方案适当拉开了学校、学科之间收费差距,并向双一流大学、博士硕士点院校和特色优势学科倾斜;给高校一定收费自主权,由其在规定幅度内自主确定标准;调价水平相对较低,对高职高专支持力度相对较小。在目前已调整的省份中,本科文理科排名分别为第9位、第8位。
       第二方案,本科学费标准平均上调1348元,专科学费标准平均上调515元,平均调价幅度22.65%。该方案适度调高本专科基准学费标准;加大支持理工类学科发展力度;双一流高校、博士硕士点院校在规定幅度内自主确定标准,充分体现了“三个相适应”原则,学费标准有一定前瞻性。在目前已调整的省份中,本科文理科排名分别为第7位、第6位,与去年刚调整执行的河北、山西等邻省标准接近。
       第三方案,本科学费标准平均上调1466元,专科学费标准平均上调548元,平均调价幅度24.46%。该方案本科较大幅度提高了基准学费标准,可进一步缓解高校经费压力;适当拉开双一流高校与其他公办普通高校的价格差距,充分体现支持双一流高校发展。
       拟从明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
       本次学费标准调整范围仅限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和专科学费标准,不包括研究生(含博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拟从2020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新学费标准,原在校学生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竞昳)

(声明: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如是转载内容,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
(责任编辑:王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