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广旅局15个事项纳入 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办理
发布时间:2019-09-03 13:37:09 来源:郑州日报
昨日,记者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了解到,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自9月1日起,该局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发证等业务正式纳入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公。
该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核;导游证核发;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使用旅行社质保金用于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的费用;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文化志愿者备案;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审核;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证(乙类)核发;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核发审核;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对做出突出贡献的营业性演出社会义务监督员的表彰;对营业性演出举报人的奖励;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郑州日报记者 成燕)
该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核;导游证核发;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使用旅行社质保金用于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的费用;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文化志愿者备案;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审核;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证(乙类)核发;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核发审核;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对做出突出贡献的营业性演出社会义务监督员的表彰;对营业性演出举报人的奖励;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郑州日报记者 成燕)
(声明: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如是转载内容,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
(责任编辑:王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