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财政局:坚持党建引领 助推财政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4-02-06 14:50:44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近年来,新野财政局严格按照“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机关党建水平,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推动两项工作互促共融,推动了财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党员领先,常抓不懈,创建“学习型”财政
      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长期政治任务,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强化理论学习。局机关党委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线上和集中学习等线下学习多种形式,通过强化学习,党员干部理论业务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优秀事迹层出不穷,局机关党委书记程道岭同志在参加全县“机关党支部书记大比武擂台赛”中取得了前三名的优异成绩。开展业务培训,与省市财政部门结合,通过线上和线下等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业务学习10余次;举办“财政大讲堂”。采取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轮流讲、邀请专家讲等方式,提升党员干部理论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引领作用,把党建引领模范机关建设工作标准作为机关年度考核、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切实树起“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的鲜明导向。开展“学习强国”学习竞赛,局机关党委每季评出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
      坚持党风领行,提升效能,创建“服务型”财政
      多措并举组织收入作为中心工作,千方百计扩增量、提质量、优结构,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财政收支两项业务工作均位居全市第一方阵;围绕打造“阳光财政.情系民生”党建品牌,着力打造党员先锋模范队伍,实现党员领跑,以党员的先进性和示范性推动各项财政业务开展;通过深入落实“放管服效”改革和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出台了《惠企政策十一条》《新野县政府采购惠企政策明白卡》,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真金白银为服务企业纾困解难,进而提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坚持党建领航,提高站位,创建“忠诚型”财政
      牢固树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财为政用”的理念,率先垂范,精心组织学习。2023年,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通过个人自学、集体研讨等相结合的方式40余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周例会、支部会、党组会等形式,充分发挥“财政大讲堂”等平台作用,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带头学、研讨交流学、测试验证学、竞赛比拼学“四学”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邀请专家教授开展专题讲座等,将政治理论、意识形态等学习嵌入日常,着力培养能说、会写、善算的复合型财政干部,全面提升财政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感,倾力打造忠诚型财政队伍。
      坚持党旗领路,统筹配置,创建“绩效型财政”
      在日常预算安排与资金使用过程中,我统筹考虑实行“预算编制核成本、预算执行控成本、预算评价考成本”的全流程绩效管理,围绕“降成本、提效能”的原则,开展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绩效评价,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我局依托预算一体化和网络信息技术,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对全县纳入预算一体化平台的预算管理单位全部进行绩效评价,并把评价结果提交班子会集中研判,对绩效好的予以优先保障,绩效一般的督促其整改,对低效无效的暂缓预算拨款。2023年对全县79个部门预算单位的217个项目涉及项目全部开展了绩效评价。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坚持党性领魂,警钟长鸣,创建“廉洁型”财政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忠诚履职尽责,廉洁从政,规范用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财政工作保持正确的方向。通过举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理论政策集中学习周、青年干部座谈会等载体,开展廉政专题学习研讨交流,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通过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财政干部“管财不爱财、理财不惜财”,对全体干部的思想进行全面洗礼,打牢了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为财政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通过深化预决算公开制度、完善政府采购交易机制、制定内部控制专项风险防控办法等举措加强对财政核心业务的风险管控和监督制衡,打造“制度成体系、措施强有力、执行更有效”的内控新格局,并对资金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始终保持高压势态,确保机关党员干部清廉干事,确保单位正气充盈。
      下一步,该局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财政中心工作,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建工作与财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动两项工作互促共融,实现同心同向,同频共振,以新面貌、新担当、新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野绚丽篇章做出更大的财政贡献。(院振晓)     

责任编辑:刘俊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