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隔夜酒”不当回事 这个司机涉嫌酒驾就这么栽了

发布时间:2019-03-24 09:29:49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讯:(孙苗苗 胡彦花 通讯员 刘传海)不少司机认为晚上喝了酒,只要当时不开车,睡一觉,第二天开车就不属于酒后驾驶了。殊不知,这完全是对酒后驾驶的误解,已有不少司机盆友心存侥幸被查出涉嫌酒后驾驶遭到公安机关严厉处罚。其实,对酒后驾驶的认定,是根据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决定的,具体什么时间喝的酒,对认定不构成影响。
  3月23日早上7时左右,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十二中队副中队长荣华带领中队人员,在商登高速公路睢县东收费站开展周末集中行动。检查过程中,荣华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AS5K88白色“福田”小型客车看到交警行车犹犹豫豫,意欲躲避。当民警上前询问时,司机扭头不与民警正面说话,而民警隐约闻到了一股酒味。民警当即拦停车辆,对司机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司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司机无奈告诉民警,他姓冯,睢县人,开车去郑州准备打工。22日晚,与人一起吃饭时喝了一些啤酒。想着睡过一晚,头脑清醒,以为喝点啤酒应该没有啥事,谁知还能被查出酒驾着。
  鉴于,冯某涉嫌酒驾,民警依法给予其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严厉处罚。没想到一夜过去,“隔夜酒”还能被测出来,面对处罚,冯某追悔莫及。
  民警蜀黍提醒,这是典型的“隔夜酒”,很多司机往往会忽略,或者抱着一丝侥幸。对于那些没有排空酒精的司机,冒然上路就会变成危险的“马路杀”。酒驾五大误区,请司机朋友不要“中招”:
  ---误区一:自己酒量好,喝一点没影响。有的驾驶人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酒量好,少喝点或喝完休息一会儿再驾车上路没有问题。其实酒量的好坏与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人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驾驶人饮酒后驾驶车辆即使车速再慢,由于其本人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已经受到了酒精的麻醉,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在这种情况下,极易发生危险事故,对周围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胁。所以对于这种行为,都以酒后驾驶机动车加以惩处。各位驾驶人一定不能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要自觉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误区三:在马路以外的地点酒驾没事。有人认为,只要不在马路上行驶,即使喝了酒也不算酒驾,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提醒各位驾驶人,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方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饮酒驾驶,经过测验调查后如果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交警蜀黍也会按相关法规条例统一处理。
  ----误区四:隔餐、隔夜酒不属于酒驾。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次日早上开车,不能就此认为万事大吉了。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酒驾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其实,“隔夜酒”只是一种通俗的说法,酒驾与否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我国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误区五:酒后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有些酒驾司机,看到有交警,会赶紧喝水、抽烟,想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肺部的气体,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能冲淡,而且喝完酒之后,酒精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从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所以,司机喝水不但无法冲淡酒精含量,反而会使酒精含量上升。
  交警蜀黍温馨提示,每个人因体质不同,酒精在人体内代谢时间长短也不同,不要抱有“自己酒量大,没事!”或者“酒后多喝水”的侥幸心理,我们一定要坚持“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哪怕是“隔夜酒”也要确定解酒后方可驾驶!不要等到被逮着了才清醒认识到“隔夜酒”的威力!

(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