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建立湖长制

发布时间:2018-12-29 09:48:04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高长岭)12月28日,记者从省河长制办公室获悉,我省已经全面建立湖长制,将8个自然湖泊和51个人工湖泊纳入湖长监管范围。
  去年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实施河长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湖泊管理保护工作,决定在全国范围推行实施湖长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落实。目前我省已全面建成市、县、乡、村四级湖长体系,湖长到岗履职巡湖,并强力开展河湖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湖长制工作体系同步纳入河长制工作体系运转。
  据介绍,我省对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登记在册的8个自然湖泊建立湖长制,并将51个人工湖泊纳入湖长制,9个省辖市设立湖长216名,截至12月20日,各级湖长已巡湖1626次。
  明年,我省将全面加强农村河湖管理,以乡(社区)、村为主体,将流域面积在3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沟、渠和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的塘、堰、坝等小微水体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监管范围,着力解决农村河湖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省还将持续开展清洁河湖行动,全面清除河湖垃圾;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确保2019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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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