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发布时间:2018-04-11 09:34:16 来源:郑州日报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4月10日郑州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邢金勇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常沁民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罗晖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周薇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梁金舟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牛志熳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成刚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冯乐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决定任命:
  王中立为郑州市教育局局长;
  夏扬为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冯明杰为郑州市民政局局长;
  刘啸峰为郑州市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陶然的郑州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文广轩的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谢霜云的郑州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冯明杰的郑州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刘啸峰的郑州市粮食局局长职务。
  任命:
  宋应红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刘超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
  何信丽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闫明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孙艳凌、郭丽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张兴成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何军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马青峰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速裁审判庭副庭长;
  朱梅、袁斌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军胜、郑志军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石红振、王胜利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马清来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胡忠宇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崔航微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胡涛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陈元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
  宋应红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超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何信丽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闫明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孙艳凌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朱梅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赵军胜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马清来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胡忠宇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银生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帆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田荣新、欧阳梅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孙学勇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宋惠君、舒杨、白宝成、刘娜、冯卫亚、朱杰、潘瑞军、杜继军、顾立江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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