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法院:“一庭两所”合力解纷 枫桥经验守护民生

发布时间:2026-08-25 09:04:11 来源:平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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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条路我们两家走了几十年,现在倒好,狗拴在路边、水泼在道上,连旋耕机都开不进来,地里的活全耽误了……”家住信阳市平桥区彭家湾乡王畈村的原告王某握着法官的手,愤懑的诉说。一桩积怨已久的相邻通行纠纷,由此进入司法程序。

  原告与被告系同村邻里,两家共用一条唯一入户通行道路。这条道路是原告一家日常出行、农机车辆通行的必经之路,多年来两家各行其道,本也相安无事。自2023年起,双方因居家监控摄像头拍摄范围产生隔阂。矛盾产生后,被告心存芥蒂,于是在通行道路围挡种菜,两侧拴养恶犬,致使原告农耕农用车辆无法正常通行,日常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甘岸法庭庭长李婷婷,在庭前阅卷期间,发现这起纠纷时间长、冲突大,被告从一般妨碍通行逐步升级到毁路种地,邻里关系已彻底破裂。意识到这起纠纷绝非简单“挪开杂物”就能了结,光靠坐堂问案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李婷婷主动联系属地派出所和司法所,启动“一庭两所”联动机制,多部门联动共同参与纠纷化解。同时考虑到双方均为同村村民,为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开展法治教育,法庭决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现场说法,就地解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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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1日上午,在彭家湾乡王畈村,一个简易且严肃的巡回法庭就地搭起。庭审中,李婷婷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双方围绕通行权受侵害事实、被告妨碍行为的持续性与严重性、原告生产生活实际损失等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与辩论。随后,法官结合《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相关规定,明确告知: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任何恶意妨碍他人正常通行的行为,法律都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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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结束后,联动化解工作随即展开。法官、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三家联合,各司其职、现场配合,进行庭后调解。多部门优势互补,变单一处置为联动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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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工作人员为村民发放普法宣传手册,进行相关问题的普法。

  下一步,甘岸法庭将持续深化“一庭两所”联动机制,推动派出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力量从“各自为战”转向“协同作战”。常态化推进巡回审判、联合调解、现场释法等便民举措,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用法治温度回应群众急难愁盼,以多元共治筑牢基层和谐稳定防线。(刘晓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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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文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