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市场监管局开展2024年度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4-12-26 11:10:27 来源: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历年来,信阳市商城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辖区内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始终把本项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安全监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全县药品网络销售秩序、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健康发展,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要求,于2024年3月上旬至12月中旬,开展了2024年全县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行动。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2024年3月5日,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商城县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商市监字〔2024〕14号),制定和使用了《商城县药品网络销售监督检查记录表(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商城县药品网络销售自查记录表(药品网络销售企业)》,通过协同和融合“股所联动”“股队联动”“队所联动”等多种工作机制,加快推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的“服务型”执法理念,推动、指导和督导辖区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真贯彻落实,有效保障了本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自2024年3月上旬本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线上巡查,线下摸排”,辖区内共有72家零售药店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截至本次专项工作结束,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的《商城县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监管清单》,为开展辖区内药品网络销售“清单式”监管模式提供了详实的底数支撑。

  三是压实责任,社会共治。为有效压实辖区内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的零售药店主体责任,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现有的72家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的零售药店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进行了落实药品安全网络销售主体责任集体约谈,签订了《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落实药品安全网络销售主体责任承诺书》,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发布药品网络交易消费警示,全面增强辖区内人民群众网络购药安全意识。

  四是数字赋能,提质增效。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互联网+智慧监管”新模式,及时为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赋能增效。通过切实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管,持续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综合协同利用“国家药品追溯监管系统”“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河南省药品网络销售备案和报告系统”“药品全链路追溯信息查询系统”等多种药品安全监管平台,采用“以网管网”,结合“线上巡查,线下摸排”等新质药品网络销售监管模式对辖区内开展药品网络零售的市场主体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无盲区的动态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和监管。

  五是狠抓落实,确保成效。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线上、线下”协同发力,深化多维监管,确保药品零售配送“最后一公里”质量安全。“线上”监管,通过开展常态化网络巡查。以美团、饿了么、京东到家等第三方平台为重点,收集问题线索并及时查处。“线下”监管,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药品网络销售资质、方式、范围、类型、制度建立和执行等情况。

  六是成效显著,成果丰硕。截止12月中旬专项工作结束,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辖区内72家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完成全覆盖监督检查。通过组织开展药品网络销售集中治理,有力遏制了辖区内药品网络销售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了潜在的风险隐患,持续保障了辖区内网络销售药品质量安全,始终保持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和高压打击态势。

  下一步,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四个最严”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恪尽职守,奋发作为,实干担当,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夯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严格履行部门工作职责,加大对辖区内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曝光力度,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用药意识,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力度,压实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主体责任,继续做好全县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药品安全问题底线,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并努力开创全县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严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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