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公安局:野外用火需谨慎,莫到受罚方知悔

发布时间:2023-02-10 08:51:41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信阳讯  新春伊始,天气回暖,林区火险等级较高,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异常严峻。近日,罗山县南部山区相继发生森林火情,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罗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全体民辅警枕戈待旦,确保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处置。截止目前,共办理森林火灾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经查明,两起案件起火原因均系人为在林区烧纸放炮引发森林火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失火罪最高可判刑7年,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值此天干物燥之际,森林防火形势不容乐观,广大群众一定要遵守政府关于野外用火的相关规定,提高警惕,切莫麻痹大意,心怀侥幸,以上述案例为戒,紧绷安全用火这根弦,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履行应尽的义务。(买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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