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朱堂司法所:民工人身受损害 人民调解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2-12-23 09:59:19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马某今年72岁,2022年4月在刘某的工地上干活时从梯子上摔了下来,导致腰部受伤。老人本来就是低保户,又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家里还有一个生病卧床的老伴,想着不能耽误挣钱,在家休息了半天就回到工地继续工作,干了两天腰部疼的更厉害了,便与刘某进行联系,刘某给了马某1000元让其自行去看。从信阳看病回来后,马某在家休息了几天,稍微能走动了,看着手里所剩不多的钱,看看生病卧床的老伴,想想以后的生活,便来到罗山县朱堂司法所寻求帮助,想让司法所帮忙调解一下,拿到赔偿。
  调解过程

受理案件后,调解员立即与刘某联系,刘某在电话中称自己已经支付了看病的医药费,并给了马某1000元作为补偿,而且医生说没什么事,现在他也能走、能动了,前段时间已经在我工地上班了,是怕他再出事才没让他干了,马某现在提出来的要求,我不能满足他。

   调解员见两人说的不相符,决定采用面对面的调解方式解决问题。刘某到所后依旧坚持自己的态度,认为自己该做的都做了。调解员一边严明法情,指出违法所在,摆出法律法规,一边换位思考,讲明利害关系。经过不懈努力,刘某最终同意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再给马某补偿一些,随即调解员与马某取得联系让其到所里来,马某来后说出了自己的想要的补偿数目3万元。对于此次的赔偿金额,调解员按照法律规定一一的算给马某看,同时对于马某的相关证据欠缺的事实也当场指出来,希望他能合情合理提出诉求。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某赔付马某6000元作为补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至此,这起纠纷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该案件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主要是因为双方不能够换位思考,只想着自己。如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均有可能使矛盾激化。在该纠纷的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始终站在第三方的立场,向双方了解沟通具体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分析,找出争议焦点。在此基础上围绕争议焦点,分头做双方工作,讲明利害关系,解读相关法律,明法析理,解疑释惑。由于调解思路明确,调解方法得当,逐步缩小了矛盾双方的意见分歧,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最终促成了调解协议的达成。

责任编辑:张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