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出“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更优答卷
发布时间:2024-10-21 09:59:44 来源:新乡日报
组织召开各类论证会、座谈会32次,收集意见建议517条,征集调查问卷7.3万份,从条例起草到审议通过历时10个月......这是我市第9部地方性法规《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诞生史”,也是立法工作回应时代关切、深 耕民生幸福的缩影。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从2015年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法治步伐铿然有声,《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新乡市北部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乡市卫河保护条例》......8年多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重点关注、政府着力推动、人民高度关心的突出问题,先后制定15部地方性法规。一项项立法彰显了市人大常委会助力改革发展的坚定决心,一部部法规见证了市人大常委会保障改善民生的初心使命,凝聚着全市上下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智慧和力量。
以善治为笔 绘生态美景
巍巍南太行,壁立千仞,雄奇俊秀,引得无数游客流连忘返。然而,长期以来,传统和粗放型的矿业发展模式,使南太行一度出现地质灾害、水土流失等矿山生态环境问题。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自2019年起,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开展立法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部门、乡村干部、矿山企业和周边群众的意见建议。2021年9月1日,《新乡市北部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正式实施,明确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明确了谁开发谁修复、谁破坏谁治理的责任机制。以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小切口,解决矿山生态环境大问题。截至目前,我市已列入绿色矿山名录矿山企业9家。
如今的凤泉区凤凰山矿山公园、辉县市三原线北侧废弃矿山,绿树长青,三季花开,正逐渐呈现出山水交融、林水相依的美丽画卷。
用法治的力量呼应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的期盼。作为“2+26”传输通道城市,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艰巨。2019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出台散煤污染治理的决定,持续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条例实施以来,全市PM2.5、PM10平均浓度明显下降,优良天数持续增加。
姿态优美的海棠、色彩亮丽的凌霄、芳香四溢的桂花、傲霜挺拔的雪松,徜徉家门口的游园,四季皆是景。“你看现在多方便,出家门就是游园,环境美得很!”群众由衷发出赞叹。
立法守护城市之“肺”。随着《新乡市城市绿化条例》的深入贯彻执行,全方位守护城市绿化、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好家园的法治保障更加坚实。
想民生关切 添百姓福祉
每天早上7时40分左右,家住东区的市民杨女士骑电动车,不到10分钟即把女儿送到了家附近的小学。“就近入学省了家长不少事儿。”杨女士感叹。
民生无小事,事事聚真情。教育和群众息息相关,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我市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即是《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从2016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制定条例动员会,到2017年7月28日条例被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10个月里,条例修改了20余次,增删条款数次,若干条文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过程,可谓句句珠玑、字字千金。2020年,我市对实施3年的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紧扣法律规定和法律责任,逐条对照,对66项问题予以督促整改。
条例实施至今,我市先后新建、改建公办幼儿园62所、中小学(含高中)198所,新增公办学位8.5万个,进一步优化了教育资源配置,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
民之所愿,法之所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居民建筑日益增多,消防安全隐患凸显。消防设施缺少怎么办?堵塞消防车通道谁处理?怎样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问题?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
经过细致调研、审慎研究,《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于2020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市结合实际制定的全省首部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领域地方性法规,填补了国内设区市立法空白。该条例也引起了应急管理部的高度重视,《中国应急管理报》《法治日报》对此持续报道,省内外多个地市纷纷来我市考察“取经”。据统计,该条例实施后,全市居住场所每年发生的火灾数量在火灾总数中的占比平均下降10%。
“室温不能低于18摄氏度......”连日来,一则新闻成为市民热议的焦点话题。期待中,备受群众关注的《新乡市集中供热条例》正式“落地”,条例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
冬季供暖关系千家万户。两年前,我市出台首部政府规章《新乡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办法实施两年后,市人大及时启动立法程序,《新乡市集中供热条例》出台,条例对群众关心的供热管理和服务条款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供热用热行为,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用法治守护群众过上暖冬。
谋创新之举 交优异答卷
卫河水蜿蜒数百公里,串联起我省多个城市。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卫河流域内保护与开发的矛盾加大。“一河共治”、协同立法是回应卫河沿岸人民期盼、解决卫河生态治理和防洪安全等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势在必行、意义重大。
2023年,在省人大的支持指导下,由新乡牵头,携手焦作、鹤壁、安阳、濮阳四市共同推进卫河流域协同立法。这一举措,填补了我省区域协同立法领域的空白。
我市通过开展课题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联合调研、起草示范文本,充分协商,凝聚共识,打造了省内区域协同立法的首个实践样本,探索出了一个区域协同立法的新模式,实现了我省地方立法形式的创新和突破。卫河生态保护和水灾防治也由各市“独唱”变成五市“大合唱”。
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文物保护立法,我市有破题之策。针对社会各界呼吁的文物保护问题,2021年,我市制定出台了《新乡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条例将考古前置改革要求明确为法规制度,首次以地方法规形式明确文物保护责任、提升文物管理水平。
创新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引领善治。市人大常委会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相继出台法规草案起草、意见征集、立法调研、立法听证、立法后评估等10个制度性文件;组建立法咨询专家库;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推进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双联互通”,坚持立法建议项目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草案公开征询意见;开展配套文件出台情况自查;通过多种形式对法规进行宣传解读。
深秋时节,漫步卫河两岸,植被色彩缤纷,风景宜人。卫河水一路“欢歌”,奔涌向前。新时代新征程,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发挥地方立法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以法之“重器”护航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交出“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更优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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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从2015年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法治步伐铿然有声,《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新乡市北部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乡市卫河保护条例》......8年多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重点关注、政府着力推动、人民高度关心的突出问题,先后制定15部地方性法规。一项项立法彰显了市人大常委会助力改革发展的坚定决心,一部部法规见证了市人大常委会保障改善民生的初心使命,凝聚着全市上下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智慧和力量。
以善治为笔 绘生态美景
巍巍南太行,壁立千仞,雄奇俊秀,引得无数游客流连忘返。然而,长期以来,传统和粗放型的矿业发展模式,使南太行一度出现地质灾害、水土流失等矿山生态环境问题。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自2019年起,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开展立法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部门、乡村干部、矿山企业和周边群众的意见建议。2021年9月1日,《新乡市北部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正式实施,明确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明确了谁开发谁修复、谁破坏谁治理的责任机制。以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小切口,解决矿山生态环境大问题。截至目前,我市已列入绿色矿山名录矿山企业9家。
如今的凤泉区凤凰山矿山公园、辉县市三原线北侧废弃矿山,绿树长青,三季花开,正逐渐呈现出山水交融、林水相依的美丽画卷。
用法治的力量呼应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的期盼。作为“2+26”传输通道城市,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艰巨。2019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出台散煤污染治理的决定,持续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条例实施以来,全市PM2.5、PM10平均浓度明显下降,优良天数持续增加。
姿态优美的海棠、色彩亮丽的凌霄、芳香四溢的桂花、傲霜挺拔的雪松,徜徉家门口的游园,四季皆是景。“你看现在多方便,出家门就是游园,环境美得很!”群众由衷发出赞叹。
立法守护城市之“肺”。随着《新乡市城市绿化条例》的深入贯彻执行,全方位守护城市绿化、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好家园的法治保障更加坚实。
想民生关切 添百姓福祉
每天早上7时40分左右,家住东区的市民杨女士骑电动车,不到10分钟即把女儿送到了家附近的小学。“就近入学省了家长不少事儿。”杨女士感叹。
民生无小事,事事聚真情。教育和群众息息相关,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我市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即是《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从2016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制定条例动员会,到2017年7月28日条例被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10个月里,条例修改了20余次,增删条款数次,若干条文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过程,可谓句句珠玑、字字千金。2020年,我市对实施3年的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紧扣法律规定和法律责任,逐条对照,对66项问题予以督促整改。
条例实施至今,我市先后新建、改建公办幼儿园62所、中小学(含高中)198所,新增公办学位8.5万个,进一步优化了教育资源配置,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
民之所愿,法之所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居民建筑日益增多,消防安全隐患凸显。消防设施缺少怎么办?堵塞消防车通道谁处理?怎样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问题?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
经过细致调研、审慎研究,《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于2020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市结合实际制定的全省首部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领域地方性法规,填补了国内设区市立法空白。该条例也引起了应急管理部的高度重视,《中国应急管理报》《法治日报》对此持续报道,省内外多个地市纷纷来我市考察“取经”。据统计,该条例实施后,全市居住场所每年发生的火灾数量在火灾总数中的占比平均下降10%。
“室温不能低于18摄氏度......”连日来,一则新闻成为市民热议的焦点话题。期待中,备受群众关注的《新乡市集中供热条例》正式“落地”,条例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
冬季供暖关系千家万户。两年前,我市出台首部政府规章《新乡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办法实施两年后,市人大及时启动立法程序,《新乡市集中供热条例》出台,条例对群众关心的供热管理和服务条款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供热用热行为,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用法治守护群众过上暖冬。
谋创新之举 交优异答卷
卫河水蜿蜒数百公里,串联起我省多个城市。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卫河流域内保护与开发的矛盾加大。“一河共治”、协同立法是回应卫河沿岸人民期盼、解决卫河生态治理和防洪安全等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势在必行、意义重大。
2023年,在省人大的支持指导下,由新乡牵头,携手焦作、鹤壁、安阳、濮阳四市共同推进卫河流域协同立法。这一举措,填补了我省区域协同立法领域的空白。
我市通过开展课题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联合调研、起草示范文本,充分协商,凝聚共识,打造了省内区域协同立法的首个实践样本,探索出了一个区域协同立法的新模式,实现了我省地方立法形式的创新和突破。卫河生态保护和水灾防治也由各市“独唱”变成五市“大合唱”。
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文物保护立法,我市有破题之策。针对社会各界呼吁的文物保护问题,2021年,我市制定出台了《新乡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条例将考古前置改革要求明确为法规制度,首次以地方法规形式明确文物保护责任、提升文物管理水平。
创新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引领善治。市人大常委会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相继出台法规草案起草、意见征集、立法调研、立法听证、立法后评估等10个制度性文件;组建立法咨询专家库;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推进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双联互通”,坚持立法建议项目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草案公开征询意见;开展配套文件出台情况自查;通过多种形式对法规进行宣传解读。
深秋时节,漫步卫河两岸,植被色彩缤纷,风景宜人。卫河水一路“欢歌”,奔涌向前。新时代新征程,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发挥地方立法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以法之“重器”护航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交出“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更优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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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