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一村党支部书记私占指标被处分

发布时间:2018-01-19 14:21:02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农村版

   “我觉得俺老婆和儿媳妇都符合条件,我说出来谁也不敢说啥,自己把表格填了报乡里。乡纪委同志这一说,使我认识到违反了群众纪律,我听从组织处理。”这是清丰县高堡乡后王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杜善选向乡党委、纪委干部说明情况时悔不当初说的话。

    2016年底,清丰县高堡乡党委政府在全乡开展评选“好媳妇、好婆婆”活动,要求每个行政村自行组织评选出“好媳妇、好婆婆”各一人,上报乡党委乡政府进行表彰。后王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杜善选接到通知后,找到村党支部委员王宏广和村委聘用人员孟凡清,私自提议把儿媳妇候社玲和爱人尚仁格两人作为本村好媳妇和好婆婆填表上报,王宏广和孟凡清碍于杜善选是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没提反对意见。在2017年乡党委乡政府召开的2016年度高堡乡“好媳妇、好婆婆”表彰大会上,候社玲和尚仁格受到表彰,分别领取了奖励物品。

    高堡乡纪委接到群众反映,杜善选身为党员、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违背评选程序,耍小聪明,私自指定人选,没有按照高堡乡党委政府要求组织评选“好媳妇、好婆婆”,把自己爱人和儿媳妇作为评选表彰对象上报并领取表彰奖励物品,其行为违反群众纪律。高堡乡党委给予杜善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高堡乡党委政府撤销其儿媳候社玲和其爱人尚仁格“好媳妇、好婆婆”荣誉称号并追回表彰奖励物品。

    “老百姓最痛恨的就是那种与民争利、优亲厚友,耍小聪明占指标违纪行为,不但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我们将睁大眼睛、攥紧拳头,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潘奇峰表示。(王治理李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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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