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 百亩良田复耕
发布时间:2024-07-30 17:05:07 来源:三门峡日报
近日,经过湖滨区人民法院10余天的强制执行,最终湖滨区某村近百亩土地被腾退交付并复耕。
数年前,河南某农业公司与湖滨区某村委签订土地流转承包协议,约定承包该村委3000亩耕地用于农业种植。合同签订后,该公司将其中的86.27亩土地发展光伏项目,后因该公司资金链断裂,自2016年土地闲置至今。河南某农业公司被起诉至湖滨区人民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所签订的《土地流转承包协议》于2020年6月30日解除,河南某农业公司于2022年7月31日前返还湖滨区某村委剩余承包土地86.27亩,并拆除地上附属设施。
由于河南某农业公司未按照约定履行调解协议,湖滨区某村委于2023年7月17日向湖滨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而案涉土地上较多的钢结构铁架需要拆除,拆除资金筹措成为案件执行的难点。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就案涉土地进行协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河南某农业公司承诺于2024年5月10日前自行拆除地上附属设施并返还土地。
然而,和解协议达成后,河南某农业公司仍未按照约定履行和解协议。大量的土地搁置导致农业资源严重浪费,执行法官通过沟通协调当地乡政府,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最终决定强制拆除,同时将拆除后的钢结构变价支付拆除费。
执行当日,湖滨区人民法院组织20余名执行干警到现场对涉案土地进行强制腾退,在公证机关的全程公证下,执行法官发布执行命令,整个执行过程井然有序。
随后,湖滨区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民事调解书,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对已拆钢结构材料进行变卖,用于支付拆除费。(李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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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年前,河南某农业公司与湖滨区某村委签订土地流转承包协议,约定承包该村委3000亩耕地用于农业种植。合同签订后,该公司将其中的86.27亩土地发展光伏项目,后因该公司资金链断裂,自2016年土地闲置至今。河南某农业公司被起诉至湖滨区人民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所签订的《土地流转承包协议》于2020年6月30日解除,河南某农业公司于2022年7月31日前返还湖滨区某村委剩余承包土地86.27亩,并拆除地上附属设施。
由于河南某农业公司未按照约定履行调解协议,湖滨区某村委于2023年7月17日向湖滨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而案涉土地上较多的钢结构铁架需要拆除,拆除资金筹措成为案件执行的难点。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就案涉土地进行协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河南某农业公司承诺于2024年5月10日前自行拆除地上附属设施并返还土地。
然而,和解协议达成后,河南某农业公司仍未按照约定履行和解协议。大量的土地搁置导致农业资源严重浪费,执行法官通过沟通协调当地乡政府,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最终决定强制拆除,同时将拆除后的钢结构变价支付拆除费。
执行当日,湖滨区人民法院组织20余名执行干警到现场对涉案土地进行强制腾退,在公证机关的全程公证下,执行法官发布执行命令,整个执行过程井然有序。
随后,湖滨区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民事调解书,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对已拆钢结构材料进行变卖,用于支付拆除费。(李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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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