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市场价格行为

发布时间:2024-02-02 10:14:55 来源:三门峡日报

      1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向各经营主体就价格政策进行提醒告诫。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药店、饭店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民生必需品的经营主体,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低标高结等方式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谣言,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大幅提高民生用品的销售价格。客运和货运单位严禁趁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违规上调票价、车费或价外收费、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停车场收费应在显著位置设立停车收费公示牌,严禁超标准收费。
      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推动商品和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
      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改正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声明: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如是转载内容,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
责任编辑:刘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