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总河长令—— 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1-08-25 14:12:02 来源:三门峡网

        三门峡网讯(记者纪雨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我市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力有为”转变,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工作,近日,我市发布第2号总河长令,决定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


        据了解,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是我市按照省总河长令要求,深化河(湖)长制的重大举措。深入开展“河长+”改革,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为强化河(湖)长制,完善提升河(湖)长制工作机制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也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


        “河长+”工作机制主要包括七项内容:一是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推动建立责任明晰、运转有序、执法有力、和谐安全的水事秩序,促进全市河湖系统保护及水生态环境改善,着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二是全面推行“河长+警长”制,同向发力,联手打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河湖治理与管护水平。三是全面推行“河长+护河员(巡河员、保洁员)”制,加强村级河湖基础管护队伍,解决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四是全面推行“河长+民间河长”制,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爱护河湖的良好氛围。五是全面推行“河长+网格长”制,进一步加强全市河湖(含水库)管理保护,实现河湖监管全覆盖、无盲区,不断推进河湖面貌改善,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六是全面推行“河长+互联网”制,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信息便捷作用,以信息化推进河湖管理现代化,运用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确保彻底解决河湖“四乱”问题,确保河湖环境明显改善。七是统筹推进河(湖)长制和防汛工作,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并将全面推行“河长+”工作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推动我市河(湖)长制工作落地见效、再创佳绩。同时,各级河(湖)长也要全力抓好防汛救灾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河湖安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编:郭宝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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