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湖滨区:法庭“搬”到被告家
发布时间:2018-08-29 10:05:57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讯:8月28日上午,湖滨区法院副院长卫红等一行四人组成的合议庭,到迎宾花园廉租住房小区开庭审理一起被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持续近三个小时的庭审,法官们一刻没坐下,足足站了两个多小时。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发回重审案件,争议标的额25万余元,案件审理中,原审被告夫妇中女方因病去世,男方瘫痪在床长达7年之久,长期卧床不能自理,由其女儿照顾,原告后来追加其女儿为被告,要求其在继承范围内清偿债务。副院长卫红担任此案的审判长,与法官曾庆果和一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庭前,卫院长了解到被告的特殊情况,考虑到其中瘫痪的被告身体不便,与合议庭成员商议后决定到被告居住的迎宾花园小区的家中开庭,原告两名委托代理人表示同意。
8时30分到达被告家中,大家发现房子有50多平方,里面没有沙发,没有凳子,除了两个房间内放有两张床外均是杂物,站着就很紧张,实在无处可坐。
“找个东西能放下电脑记录就行,大家克服一下,不行就站着开庭吧!”
“也只能这样了!”卫院长的建议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靠墙放好国徽,书记员敲开了邻居家的门,借来了高低不一三个小凳子,一个用来坐下记录,其他两个分别勉强放上了电脑和鼠标。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和原、被告席位牌只能放在地上。
“现在开庭……!”
一切准备停当。站着的庭审正式开始。虽然特殊条件尽量从简,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的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一系列程序均严格依法进行。
庭审一直持续了近三个小时,卫院长本就有腰部不适症状,也和大家一样站了两个多小时。
因原、被告双方分歧较大,未能当庭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审判长宣布休庭,再做进一步处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和被告分别在庭审笔录上签字、按指印。
“实在不好意思,我们住的地方小,让你们站了几个小时!”被告女子感到抱歉。原告委托代理人也表示,如此“接地气”的庭审他们也是第一次遇到。
离开被告家已将近11点半,合议庭成员又马上赶回法院,准备对该案进行评议。(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崔军廷 赵超 通讯员 张传新 曾庆果)
(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