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导+惩戒 三门峡“交通体验式”执法
发布时间:2018-07-18 08:34:43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商务大队大队长姚涛伟和交通违法行为人者在路口进行交通执勤,体验执法过程。
交警在劝导交通违法行为人体验执法过程的意义。
交警在为交通违法行为人穿上交通自愿者的“红马甲”,在路口进行交通执勤。
该大队大队长姚涛伟接受该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组织的媒体采访组采访。
交警对不愿受处罚和执勤体验的,在交通违法体验岗抄写《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文。
河南县域经济网讯: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自6月1日以来,河南省三门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商务大队在辖区开展“交通体验式”执法活动,动员群众参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努力扩大整治的社会影响力,确保取得社会效果和执法效果“双丰收”。
商务区交警大队根据实际情况,在辖区区域义乌商贸城东边的大岭南路路口,设立一个交通违法体验岗,安排专门警力进行值守,对交通违法嫌疑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劝导的同时予以惩戒。
劝导的内容主要是:交通违法人的违法内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依据法律应当受到的处罚内容等……
惩戒的方式有三种:一是根据法律规定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适当地处罚,并根据具体情节,从轻或从重,不搞“”一刀切“”。二是根据交通违法行为人的认知态度,不再进行处罚,但要穿上交通自愿者的“红马甲”,陪同执勤民警在路口进行交通执勤,体验执法过程,纠正其他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对交通安全意识较差的人员,不愿受处罚和执勤体验的,在路口树荫下,抄写《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文3页纸。大队执勤人员现场准备了桌子和坐椅,并现场提供有笔、纸、交通安全法书籍等。
自6月1日以来,大队通过体验式执法方式,日均教育处罚20人,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效果。 (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崔军廷 通讯员 霍向峰)
(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