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诺必践 三门峡政法系统发布40项承诺

发布时间:2018-06-11 14:05:29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讯:6月11日上午,三门峡市委政法委主持召开全市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了2017年承诺事项办理情况,发布了2018年爱民实践服务40项承诺,其中,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10项、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10项、三门峡市公安局2018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12项、三门峡市司法局2018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8项。


  三门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汤立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主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司玉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长廷同志、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江涛出席会议。

 
  据介绍,近年来,三门峡全市政法系统把开展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作为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实践,作为密切警民关系、树立政法形象的有效途径,一言九鼎、言出必行,为扎实开展好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三门峡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灵法在发布会上,要求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政法机关开展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的目的意义、承诺事项、工作成效以及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定期向社会通报承诺事项办理进度,积极营造氛围,展示政法形象,持续形成热度,自觉接受监督,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知晓度,树立政法机关爱民为民便民利民的整体形象。
  会议还特邀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机关廉政监督员出席会议,公布5部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包括:三门峡市委政法委0398-2927266,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0398-2967428,三门峡人民检察院0398-2908082,三门峡市公安局12389,三门峡市司法局0398-2817183。
  附:全市政法系统2018年爱民实践服务40项承诺
  一、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10项)
  1、坚决保护群众诉权。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当场登记立案,不能够当场立案的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起诉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7%以上。
  2、让群众诉讼更加便捷。加快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全面推行自助立案、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让群众不跑腿、少跑腿;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联系法官窗口,帮助当事人预约、联系法官;建立法官专用电子邮箱,方便当事人与法官随时联系、提交材料;建立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让当事人和律师能够网上提交材料、交换证据,送达裁判文书之外的法律文书。
  3、让群众即时了解审判信息。向当事人同步短信推送立案、分案、开庭、结案、送达、上诉、卷宗移送等重要节点信息,随案生成案件查询二维码,方便当事人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查询案件进展,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参与诉讼活动。
  4、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完善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对依法应当公开的审判流程信息通过互联网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主动公开,审判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流程信息通过互联网或其他方式向公众公开;敞开法院大门,让群众无障碍走进法庭旁听,了解司法,监督司法,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5、让群众生活更加安全。在党委统一部署和领导下,与监察、检察、公安等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坚决扫除黑恶势力犯罪,特别是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摧毁其经济基础,从严从快打掉其保护伞和关系网,让人民群众更安全、更幸福、更有获得感。
  6、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典型案例、现身说法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推动建立家庭、学校、社会等联动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司法保障。
  7、服务和保障民生。公正高效审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依法及时解决关系民生的民商事争议,坚决纠正损害民生利益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严厉打击侵害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8、服务保障“美丽三门峡”建设。大力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加强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大气、水、土壤、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毁坏耕地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行惩罚性赔偿、环保禁止令,积极运用修复性司法手段,公平、公正审理好每一起环境资源案件。
  9、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加强网络查控金融理财产品、车辆、不动产等各类财产;加大对失信惩戒力度,让失信被执行人贷不了款、投不了标、担任不了公职、不能高消费;保证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到位,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后发现财产线索的随时恢复执行。
  10、持续改善工作作风。热情、耐心、文明接待每一名来诉来访群众,认真倾听群众诉求;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办案公正廉洁。
  二、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10项)
  1、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服务保障“五个振兴”、“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脱贫攻坚、厕所革命等重点工作,加强“三留守”人员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2、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加强相关申诉案件办理,加强与工商联和相关企业的联系沟通,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3、加强生态领域公共利益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生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采取挂牌督办、参办、领办等方式,集中办理一批重点案件。
  4、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大针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5、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普法活动。将检察官“以案释法”普法活动作为司法办案的自然延伸和有机组成部分,推进普法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对作出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不支持监督请求等终局性处理的案件,以及作出纠正违法、通知立案、通知撤案等监督决定的案件,向案件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申请人、申诉人和有关机关,说明案件办理的事实依据、法律适用和办案程序,争取理解认同。
  6、深化“温情司法关爱岗”工作机制。对涉案贫困家庭人员,除申请国家救助外,与当地基层组织、民政部门相结合,充分运用国家有关政策,定向帮扶。对于学龄儿童、孤寡老人、失独家庭,定期不定期回访走访,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心理疏导、精神抚慰等活动。
  7、切实规范司法行为。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整改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8、建设 “12309检察服务中心”。根据高检院、省院部署和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构建规范统一的 “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
  9、加大重要案件信息和有关法律文书公开力度。依法及时公布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提起公诉等重要案件信息;及时公开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相关法律文书。
  10、加大新媒体检察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加强检察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建设和应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三门峡市公安局2018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12项)
  1、推出居民身份证发放领取短信提醒服务。对完成制作并发放到派出所的身份证,通过“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自动向申领人发送手机短信提醒,方便群众及时领取。
  2、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设立公共户口。在全市所有城镇公安派出所或社区设立公共户口,对符合落户城镇条件,在当地没有合法稳定住所、没有直系亲属投靠、就业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农业转移人口,可以落户在社区公共户口。
  3、设立中小学幼儿园执勤“护学岗”。在城区道路复杂路段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100米左右重要路段、上下学时段设置执勤“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安全保护学生儿童上下学。
  4、实现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运输许可网上预约。通过“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实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和运输许可网上预约。
  5、推广应用互联网缴纳驾考分科目费用。在现有窗口缴费或由所在的培训机构代为缴费的途径之外,会同财政部门再开通互联网缴费渠道,学员可利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交管12123”手机APP客户端分科目自行缴纳考试费用。
  6、推行邮政网点代办公安交通管理业务。通过警邮合作, 依托邮政网点,设置覆盖城乡的车管邮政便民服务平台,群众只需到邮政网点将所需资料提交邮政人员核查,并拍照上传,可由车管所后台工作人员自行办理,并通过邮政寄递第一时间送达群众。
  7、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加快各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服务站)建设,加大快处快赔APP民用版软件的应用力度,推广线上(快处快赔)和线下 (原有的快速理赔中心)相结合的新模式, 真正实现对道路交通事故线上快速处理、快速拆解定损、快速理赔的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8、推行消防合并验收制度。对装修工程竣工后、满足开业条件的项目,消防部门根据单位申报,将消防竣工验收与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进行。
  9、缩短我市居民办理港澳台签注时限。将公安部规定的赴港澳台地区的签注签发时限, 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10、取消我市企业往来港澳商务登记备案固定时间限制。由原来固定的每年两次集中时间进行商务备案的方式,改为根据需求随时申请的商务备案,并可以申请多次签注便于多次往返。
  11、推行办理出入境证件“只跑一次”制度,即跑一次完成申办证件的全部手续。对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以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情况的人员开通“绿色通道”,提供“说走就走”加急办证服务。
  12、实行非工作日办理出入境证照制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大岭路南段中国海关2楼,电话:3681339)在周六正常开展办证业务,为上班族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提供服务。证件“只跑一次”制度,确保申请人到出入境接待窗口一次即可完成申办护照等出入境证件的全部手续。
  四、三门峡市司法局2018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8项)
  1、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年底前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建设基本完成,全市范围内基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2、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受援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00件以上,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万人次以上。
  3、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开展“贯彻十九大精神、调解纠纷促和谐”人民调解专项行动,及时排查化解婚姻家庭、邻里、医疗、道路交通、物业管理等领域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4、完善公证办证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当事人实行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开展“重阳节”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月活动。
  5、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6、在全市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进万家”,促进全市坚定宪法自信、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自觉。
  7、推进所务公开,完善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咨询。
  8、进一步加强强制隔离戒毒所会见室便民设施建设,简化会见流程,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家属会见提供便捷暖心服务。(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崔军廷 通讯员 袁红星)

(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