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管局拟出台规定 年底前淘汰现存约200万辆超标电动车

发布时间:2021-02-03 10:06:34 来源:河南商报

  2月2日,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市城管局官网了解到,为推进郑州市区停车序化管理,该局牵头拟制了《关于推进郑州市区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强市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执法管理的通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上述文件,郑州市拟投放共享助力车,年底前淘汰现存约200万辆超标电动车。
  对违停处罚,交警将管“大路”城管管“小路”
  根据《关于加强市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执法管理的通告》,郑州市拟推出一种新的交警、城管联合执法形式。
  具体来说,在郑州市区范围内,快速路、主干道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主要由公安交警部门查处,次干道、支路背街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主要由城管执法部门固定证据后交由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公安交警部门执法主体资格不变。
  各区、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对次干道、支路背街机动车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辆张贴“违法停车提示单”,并通过“郑州警民通”按照规范摄录信息,24小时内将违法停放车辆信息移交辖区公安交警大队,由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将违法停车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录入公安交管系统予以处罚。
  郑东新区、中原区有望尝鲜共享助力车
  根据《征求意见稿》,郑州市拟在9月底前选取郑东新区和中原区,作为有桩共享助力车试点,由试点区城市管理部门采取特许经营权公开招标方式分别确定有桩共享助力车企业。郑东新区以CBD、东站枢纽区域、龙子湖高校区为重点;中原区以“四个中心”、碧沙岗、中原万达、二砂文创片区、王府井等功能区为载体,分类分块逐级布局。
  在有桩共享助力车的站点布局上,根据服务点所承担功能的差异,将服务点划分为三类,即一级服务点、二级服务点、三级服务点。
  一级服务点:轨道站、BRT站、重要商业及绿地公园,配车规模为40~50辆。
  二级服务点:大型社区、大专院校等,配建规模为30~40辆。
  三级服务点:中小型居住社区、中学、小型商业区等,配建规模为15~30辆。
  据了解,在上述试点区域,各自布局500个站点,设置1.5万个智能停车架,投放10000辆共享助力车(具体站点设置及投放数量可视实际情况调整),全面测试管理模式和是否能够满足辖区市民出行需求。试点结束后进行考核评估,确定在郑州市全市推广。郑州市城市管理部门采取特许经营权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中标企业负责于2021年10月开始启动全市有桩共享助力车项目的站点建设、车辆投放及运营管理工作。
  在计划投放有桩共享助力车的同时,共享单车的数量将会进一步压缩。根据《征求意见稿》,郑州市区共享单车及有桩共享助力车总量控制在20万辆。于2021年底前,分期分批将郑州市区现存共享单车由17.8万辆压减至10万辆,2021年后全市范围启动拟投放有桩共享助力车10万辆(根据试点区评估结果)。
  2021年底前郑州拟淘汰现存超标电动车约200万辆
  根据《征求意见稿》,9月底前,由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城管局以及各区、开发区配合,启动全市超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市。
  在此项工作中,郑州将开展专项执法查处工作,严格整治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未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的违法企业。同时,组织指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经营者在市区全面开展超标电动车的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工作,加快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2021年底前拟强制淘汰市区现存超标电动车约200万辆,2022年1月1日以后超标电动车不允许上路通行。
  据了解,目前市民可前往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查看相关文件,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于2021年2月6日前反馈至邮箱(cgjtgc315@163.com)。(河南商报记者 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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