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确定2019到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

发布时间:2019-10-18 14:26:38 来源:濮阳日报

       为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10月13日,我市下发《濮阳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任务。
       《方案》确定了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完成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1%(即达到89微克/立方米以下),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4天(即不高于32天)。2019年第四季度、2020年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9年10月1日—12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75微克/立方米以下;2020年1月1日—3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98微克/立方米以下。
       为确保完成以上目标,我市下一步将主要抓好以下六大任务。
       全面实施“三散”治理。推进“双替代”供暖,2019年采暖季前完成26.6万户“双替代”改造任务,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推进“散煤”治理,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全市范围内实现燃煤清零。推进“散尘”治理,狠抓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强化城市散尘防治,深化城市清洁行动,实施国、省干线公路扬尘整治,推进农业生产散尘防治,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烟花爆竹污染专项整治,持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推进“散乱污”治理,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
       加快推进三大结构调整。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红黄蓝绿”标识管理,开展化工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实施绿色环保调度,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增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加快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工业燃煤设施拆改。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加快老旧车淘汰,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持续深化工业企业治理。完成工业企业治理任务,加快铸造行业污染治理、工业窑炉深度治理、锅炉提标改造和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源头替代,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设施不正常运行、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纳入季节性生产调控清单,实施停产治理。
       大力做好高排放移动源污染控制。强化在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推进在用车新国标实施,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加快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I/M)体系建设,推进高排放柴油车治理,强化重点行业柴油车集中整治。加强在用车达标排放监管,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加强入户监督抽测。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治理,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录入,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力度。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季节性生产调控。坚持“一厂一策”,10月底前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要制订“一厂一策”方案,明确不同预警条件下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等指标。
       不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增强环境监测能力,加快智慧环保建设,加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覆盖力度,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加快机动车“天地人”监控系统建设。增强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强化用电监管,10月底前完成所有涉气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系统现场端安装和联网。通过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配齐执法装备,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濮阳日报记者 段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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