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工业园区管委会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监管不力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9-29 15:38:46 来源:濮阳日报
       9月27日晚,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帮扶第11组对工业园区红色预警应急管控落实情况开展夜间检查,发现濮阳市聚龙聚氨酯材料有限公司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现场生产设备及废气喷淋塔有设施跑冒滴漏现象,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分包该企业党工委副书记王庆如通报批评,依照《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濮阳市聚龙聚氨酯材料有限公司罚款100万元,责令其停产整顿一个月。工业园区要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管控措施,加大对辖区内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监管力度,确保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期间无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各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从严从细,尽职尽责,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9年9月28日
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分包该企业党工委副书记王庆如通报批评,依照《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濮阳市聚龙聚氨酯材料有限公司罚款100万元,责令其停产整顿一个月。工业园区要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管控措施,加大对辖区内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监管力度,确保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期间无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各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从严从细,尽职尽责,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9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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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梦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