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连续3个月获省生态补偿金
发布时间:2018-05-11 15:16:54 来源:濮阳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李世秀 通讯员 郭程) 昨日,记者自市环保局获悉,今年2月至4月,我市连续3个月获省生态补偿金,共计314.5万元。
根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三项因子(PM10浓度、PM2.5浓度和优良天数)计算,今年2月至4月,我市共获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74.5万元;根据水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今年3月和4月,我市共获得水环境质量补偿金140万元。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市获得的生态补偿金将作为财政专项资金用于环境治理支出。
(声明: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如是转载内容,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
(声明: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如是转载内容,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
(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