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对加油站实行“红黄蓝”分级管理
发布时间:2018-06-15 14:37:55 来源:平顶山日报
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6月14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加强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切实规范成品油经营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我市决定对加油站实行“红黄蓝”分级管理。
据该局市场运行调节科负责人介绍,“红黄蓝”等次的认定由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每半年至少对辖区加油站全面检查一次,对全年检查和抽检未发现违法违规记录的列为蓝色,有一次违法违规记录的列为黄色,两次及以上的列为红色。
检查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合规完善、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安全消防等制度是否健全、油品质量是否合格、是否遵守价格政策、是否遵守销售散装汽油规定、日常管理是否规范、站容站貌是否整洁等八个方面。
加油站“红黄蓝”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制作了“加油站监督信息公示栏”,悬挂在加油站经营场所明显位置,“红黄蓝”等次信息在上面显示。被列为红色等次的加油站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对拒不整改的撤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
目前,全市305家成品油加油站,除6家加油站通过初步检测经营的油品不合格外,其余299家加油站全部挂上了蓝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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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