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机制”促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招投标再优化

发布时间:2023-09-11 14:44:18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为持续打造公开透明的招标投标营商环境,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制定“四机制”,有力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投标信息,为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提供重要保证。
        规范信息发布工作机制。除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内容,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通过规范信息发布工作各项举措,进一步明确了招标投标信息发布主体的责任,提高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和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工作合力,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性和全面性。
        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机制。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前至少30日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计划。招标计划的发布,有助于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信息,拥有充分的准备时间,更积极地参与投标工作,有利于全面激发市场活力,保障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招标(采购)人应落实招标(采购)主体责任,建立招标(采购)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内控制度,公共资源交易各行政监督部门应加强监督和指导。凡进入该县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其招标(采购)人应当对招标(采购)文件自行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填写《自查表》,并存入招标 (采购 )档案备查。
        投诉兜底受理工作机制。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招标投标领域投诉举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事中事后监管有关精神,切实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豫公管委(2017)2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异议与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公管办(2017)24号)、《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立招标投标领域投诉举报快速处理机制(试行)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该县实际,特制定建立西峡县招标投标领域投诉举报快速处理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项目且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确实难以协调明确监管职责的投诉事项,其投诉活动由县发改委进行兜底受理,防止出现投诉无人受理、部门相互推诿情况,提高投诉受理效率。(蒋金磊 郭文峰)

 责任编辑:张丽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