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朱集镇:以人为本调纠纷 情法兼顾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08-18 08:02:52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上世纪60年代由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的“枫桥经验”,历经全国各地坚持和发展,焕发出旺盛生机和活力。在新时代更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嘉峪关村,不断增强广大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年来,朱集镇党委、政府认真学习和借鉴“枫桥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源头预防为着力点,创新举措,夯实基础,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将大量社会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探索符合朱集实际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路子。
        一、 坚持以人为本,情深意长讲明“情理”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矛盾纠纷调处难度大、激化因素多。对此,朱集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根据朱集实际情况,在加强和巩固朱集镇调解委员会的同时,创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五老调解室”,聚集离退休老干部、农村老党员、老模范、退休村干部和退役军人,充分发挥“五老”在村里的威信和带头作用,主动化解发生在身边的赡养、婚姻、家庭矛盾、邻里矛盾等纠纷。他们发挥自身的专长,指导处在矛盾和迷茫中的居民采取正确的做法,在弘扬良好社会风气的同时,让居民约束自己的行为,实现了矛盾就地化解,维护了村居的和谐稳定,使“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古城村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2023年5月19日,朱集镇古城村民王红科情绪激动的走进朱集镇调委会办公室,反映同村邻居王玉法在公共路面私自搭建铁皮棚并延伸至自家房后,影响了村民出行,遮挡了在家窗户采光。调解员与村委干部协商一致后,把双方当事人通知到村部进行现场调解,调解员找准矛盾调解切入点,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一致达成书面和解协议,王玉法同意拆除铁皮棚,事后两人握手言和。经回访,双方邻里关系相处愉快,当事人均对调解员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答复,把群众当成家人,把群众的事当成家事,倾注一腔真感情、满怀热情地为群众化解矛盾,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把握工作的主动。为提升服务群众质量,反映社情民意。
        二 践行服务为民,深入浅出讲明“道理”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情理”是人之常情和事情的一般道理,是人们普遍认同的人与人相处、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做到动之以情,以诚感人,确保基层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殷河村村民黄攀,于2020年在新郑市郭店镇建业天汇城购房,定于2023年交房,但是现去目前是停工状态。就此事黄攀决定煽动其他业主拉横幅并抖音直播进行维权,朱集镇信访人员了解此事后及时与黄攀沟通了解情况,并同他讲政策、说形势、明事理。经过努力劝说,黄攀表示他会合法合理的进行维权,不再组织参与非法维权、非法集会。同时,朱集镇政府也是积极帮助黄攀联系郭店镇政府解决此事,黄攀同时也明白要用正确的方法去解决问题。
        在日常工作中对群众讲道理时,应当把握尺度,掌握分寸,注意火候,讲求方法。面对群众,朱集镇调解委员会坚持“道理要讲得有根有据、具体生动、入心入脑,让群众从心底真正认同,要讲得恰如其分,入情入理,让群众感到我们是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原则。同时坚持把政策讲清,把道理讲明,把利弊讲透,引导他们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化解、消除他们思想认识上的疑惑,最终达成共识。
        三 树立法治观念,通俗易懂讲明“法理”
        “群众需要什么,那么我们的普法就讲什么”朱集镇的工作人员始终牢记这句话并将这句话贯穿到我们的工作中去。2022年4月11日晚,葛庄村的徐金周和徐贵莲夫妇发生矛盾,在纠纷过程中徐贵莲被徐金周推倒在地并受伤。镇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在得知此事后立即赶赴现场并询问徐贵莲的情况,经了解才知徐金周往自家门前沟里垫土,而徐贵莲夫妇不让垫,因此两家发生矛盾。对此我们的司法工作人员提供法律解释及服务,给双方当事人讲清法律法规,让当事人理清自身应该承担的责任与履行的义务,引导矛盾双方树立“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法治思想。经沟通后双方签订协议:徐金周一次性赔偿徐贵莲医药费护理费等共计五千元,徐贵莲不再追究此事。徐金周门前的水沟属集体财产,双方无权管理,现维持现状,不得填封。经协商,双方当事人对对方行为表示谅解并以后会和睦相处。经回访,双方当事人现已和谐相处并懂得遇到法律问题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制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强,法治是信访工作的基石,信访工作只有纳入法治轨道,才能建立起良好的信访导向。“民不知法,其行无规”,面对群众,朱集镇调解委员会坚持讲“法理”,依法依规处理问题,用行动维护法律权威,针对事件具体情况开展“法理”教育,对群众法律认识上的误区,朱集镇调解委员会用群众语言诠释法理,让法律在通俗易懂的话语中折射其应有的价值。同时结合群众身边具体生动的案事例,分析案情,以事论理,以案析理,以案释法,剖析根源,举一反三,互动切磋,真诚交流,最终达到统一思想、解决问题的目的。
        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与灵魂,平安、和谐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价值,这也是“枫桥经验”50多年来历久弥新的关键所在。朱集镇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多元化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努力创建平安朱集、和谐朱集、幸福朱集。(王轩)

 责任编辑:张丽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