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罗庄镇:市场监管所加强液化气使用监管 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安全

发布时间:2023-08-11 15:15:07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 瓶装液化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再给人民群众带来使用便利的同时,还具有易燃易爆的特征。夏季天气炎热,气温偏高,一旦使用不当,极易发生燃气安全事故。为了消除瓶装液化气使用的安全隐患,罗庄市场监管所开展了关于瓶装液化气使用单位的专项检查和宣传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检查,防范风险消除隐患。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对辖区内的饭店进行重点检查,对其店内所使用的钢瓶是否合法、检验标准是否合格,是否存在报废钢瓶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依据TSG23-2021《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店铺,执法人员就地提出整改意见,并现场告知关于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须知,举出因液化气使用不当相关案例的后果与危害。并要求用气单位敢于投诉、勇于举报使用劣质、不合法的钢瓶供应商。
        二是继续推进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用气意识。本次宣传的重点放在辖区内用气的群众和销售燃具的商户。对辖区内用气需求的群众,发放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须知宣传单。其内容包括:钢瓶的使用年限查看、使用方法、位置摆放、使用安全距离、软管的使用年限以及燃气泄露正确处置方法等。对辖区内销售燃具的商户进行集中培训,确保消费者的用气安全。商家一是要售卖由有资质的企业生产燃气燃烧器具,不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管道燃气钢瓶和“黑气瓶”。二是需在销售的过程中需告知消费者燃气燃烧器具正确使用方式。
        据统计自2023年以来,坚持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宣传相结合,建立健全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共11次,检查用气单位共56家,检查燃具销售单位35家,责令整改5家;宣传发放安全使用须知宣传单50份。下一步,该所负责人表示将推进加强对瓶装液化气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和强化市场日常巡查,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瓶装液化气使用单位的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营造安全用气的和谐氛围。(王一飞)

 责任编辑:张丽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