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 守护一方正义——记宛城区法院茶庵法庭庭长王海燕

发布时间:2023-06-09 07:59:40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王海燕,男,汉族,198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10月到法院参加工作,此前担任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官庄法庭庭长,现任茶庵法庭庭长。自参加工作以来,王海燕政治立场坚定、严守司法廉洁红线,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不断钻研业务知识,创新工作机制,拓心关注民生,悉心体察民情,耐心倾听民声,精心排解民忧,保障了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王海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勤于总结审判经验,在南阳地区创造性提出“五四三工作法”,所审理的2000多起民事案件中连续多年呈现出“零涉诉赴省进京访、零投诉、零违法违纪、零负面舆情”的良好效果。在他的带领下,官庄法庭连续多年荣立集体三等功,先后荣获南阳市“青年文明号”、南阳市法院系统“十佳法庭”、南阳市“工人先锋队”等荣誉称号;其个人先后荣获南阳市优秀政法干警、南阳市优秀法官、宛城区人民法院先进个人、宛城区人民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在南阳法院系统优秀案例评选中获得三等奖,在南阳法院系统调研文章评选获得三等奖,在河南法学会论坛优秀论文评选获得三等奖,其个人和团队在辖区人民群众中树立了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的良好形象,形成了姣好的群众口碑,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扎根基层,奋力拼搏,全心为民促和谐
        王海燕2008年进入宛城区法院执行局工作,2010年到官庄法庭工作。在地处偏远的官庄法庭,他从审判实际出发,结合当地风土民情和地理位置特殊性,不断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探索出一整套丰富灵活的工作方法,使当事人从中受到教育和启发,把抽象的法律条文变成让当事人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暖,用真诚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通过审判活动去维护公平、规范、有序的的社会秩序。
        官庄法庭结合自身地处农村、下辖河南油田的实际情况,在深入体察农民、油田职工生产、生活中的问题、深入了解农村和油田社区民意、民情、民风的基础上,探索出“五四三工作法”,取得了良好效果。即官庄法庭始终做到“五贴近”,法庭同志贴近农村、贴近农业、贴近农民、贴近油田、贴近企业,用法官的真心拉近法庭与群众的心理距离,倾听群众的心声,赢得群众的信任。行使“四角色”,法庭同志努力做好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的“审判员”,做好化解农村和油田社区纠纷的“消防员”,做好基层调研、擅于总结的“调研员”,做好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员”,把司法便民的工作理念切实贯穿到法官的行动中,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暖与关怀。实现“三调解”:一是做到“全程调解”,将调解贯穿于立案、送达、开庭前、庭审中、判决前的每一个环节;二是做到“全心调解”,本着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耐心、细心、专心调解,不厌其烦、锲而不舍;三是做到“全员调解”,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只要有可能,全庭同志就绝不放弃调解的努力,在调解过程中努力找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切实把握双方的感情契合点、巧妙寻求矛盾化解的突破点,最终化解纠纷。
        在审理原告王炳召与被告王万朋宅基地相邻关系纠纷中,被告趁原告不在家,将双方相邻地界栽的树伐掉卖了3430元。为此,两家闹起纠纷,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诩,称树为各自所栽。承办人抛开互相矛盾的证人证言,亲自到现场实地勘查,并利用周六休息时间再次到原被告村庄走访当地村民和村组织,了解二十年前争议地段的实际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后,即再次分别到原被告家中,与双方当事人分别交换意见,最终使双方当事人均认清了各自的不对,达成和解,原告放弃请求,被告不在干扰原告在相邻耕地上的正常耕种生产,一起相邻纠纷顺利化解。
        二、严格要求,精益求精,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
        王海燕始终严把案件质量关,在确保办案效率的同时,严格审判程序,确保实体公正。他不断加强庭审指导,规范庭审操作程序,从庭审准备、驾驭指挥、综合归纳、应变处理、语言规范、居中裁判和形象公正等方面查找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对照上级法院的庭审规范办法逐一修正,规范庭审程序,保证案件程序和实体的公正。
        对不能以调撤方式审结的案件,他充分发挥合议庭的职能作用,适机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研究案件的突破口;对重审、改判案件开展集体研讨制度,查找问题与不足,总结经验和教训,以此确定审判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此提高自身审判业务水平、提升案件质量的目的。
        对容易激化的敏感案件,在他的协调下,合议庭及时沟通,群策群力,制定庭审预案,做好应对准备;对少数特殊案件,及时汇报,做到承办人-合议庭-庭长-主管院长信息畅通,使每个人都及时掌握案件的全貌,做到上下一盘棋、案件一条心,防止庭审突发事件的发生。
        同时,王海燕注重提高办理效率,常年吃住在法庭加班加点,根据农村村民早中晚三餐在家这一实际情况,牺牲自己的下班就餐时间,利用早中晚三餐时间驱车到当事人家中送到应诉手续、进行调解,有效提高了结案效率。
        2016年至2019年,王海燕共结案1200余案。在其审理的各类民事案件中,都能做到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裁判实体公正,无申诉、无上访,当事人满意,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好。在全院庭科室的绩效考核排名中,每年的考核成绩均名列前茅,每年均被宛城区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及办案标兵。
        三、严管厚爱,团结协作,清正廉洁带队伍
        官庄法庭是宛城区院最偏远的法庭,距离市区院机关五十余公里,每周一至周五全庭同志吃住在法庭,审判案件数量大、难度高、生活条件艰苦。对此,该庭结合全庭同志均为中国党员的优势,把党支部建在法庭上,定期开展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交流工作,随时化解同志们的思想问题和工作难题,形成全庭一股绳的战斗合力,也成为该庭各项工作争先创优的强大动力。
        在队伍建设上,该庭以党支部为依托,采取多项措施,带出了团结协作、清正廉洁的队伍:一是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治庭的原则,在考勤、值班、作风纪律、审判纪律、车辆管理、卫生安全等方面,该庭严格落实院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法庭处处有规可循,有章可据,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管理轨道。二是关心干警的生活,设立了廉政公务灶,由庭里出资解决了干警在法庭一日三餐的就餐问题。三是注重与干警沟通谈心,经常在晚上召集同志们座谈沟通,同志们在工作、生活、学习、家庭方面遇到困难,法庭都集体想办法解决,这样培养了同志们互相配合,团结协作的意识,使全庭同志都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有力的推动了法庭整体工作的开展。四是加强廉洁自律教育。该庭始终坚持“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理念,时刻紧绷拒腐防变这根弦,深入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市纪委“十条禁令”的要求,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做到廉洁执法,秉公办案,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王海燕同志自担任基层法庭庭长职务以来,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身份,两袖清风,刚正不阿,坚守原则,自觉抵制金钱的诱惑和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真正做到干净干事,清白做人,从不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
        王海燕同志就是这样,识大体顾大局,舍小家顾大家,几乎把全部的精力都倾注于工作中,从来不分昼夜和休息日,因为在他心中最为牵挂的永远是崇高的审判事业,他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也没有憾人心弦的豪言壮语,默默地奋斗在法院工作的第一线,把一颗火热的心交给了群众,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责任编辑:张丽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