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雪枫街道派出所及时处置一起网络谣言案件
发布时间:2022-12-09 07:36:43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南阳讯(程海舟 通讯员 苗蕾 杨舰凯)镇平县“争做守法诚信公民 深化依法治县”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镇平县公安局在严厉震慑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敦促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有效净化全县社会治安环境,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全力打造法治镇平、平安镇平、信用镇平奠定坚实基础。
近日,镇平县公安局雪枫街道派出所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及时处置一起网络谣言案件,行政处罚违法行为人一名。
2022年12月7日17时,雪枫街道派出所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辖区群众王某某先后在微信群、抖音号上发布不实信息:“今天某学校五岁孩子被三十多岁的人偷走了”。该消息在网络迅速传播,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事件发生后,民警迅速工作,落地查人,快速找到王某某并依法将王某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近期,镇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未接到“偷小孩”类似警情,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女,66岁,雪枫街道人)为博取网友眼球,擅自在网络平台编发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王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行政处罚。
目前,王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已向公安机关呈交悔过书,并表示今后不再犯同类错误,争做守法诚信公民。

2022年12月7日17时,雪枫街道派出所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辖区群众王某某先后在微信群、抖音号上发布不实信息:“今天某学校五岁孩子被三十多岁的人偷走了”。该消息在网络迅速传播,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事件发生后,民警迅速工作,落地查人,快速找到王某某并依法将王某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近期,镇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未接到“偷小孩”类似警情,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女,66岁,雪枫街道人)为博取网友眼球,擅自在网络平台编发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王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行政处罚。
目前,王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已向公安机关呈交悔过书,并表示今后不再犯同类错误,争做守法诚信公民。
(责任编辑:张丽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