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法院巡回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案件

发布时间:2022-06-24 09:32:30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南阳讯(程海舟 通讯员 焦典范)6月23日,在第三十五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社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到太和镇刘集村村委,公开审判一起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案,进一步强化以案释法的震慑效果,加深群众对禁毒知识的了解,给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2020年期间,被告人卫某为治病在自家院中种植罂粟,罂粟成熟后一直存放在家中平房的西里间,经民警清点罂粟果的数量在60枚左右,查获罂粟种子109.42克。经鉴定,该109.42克种子均为罂粟科罂粟属,种子未经灭活,具有活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卫某非法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卫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卫某犯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109.42克罂粟种子,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没收并处置。

        庭审结束后,干警们为参与旁听的村干部、群众进行现场普法,讲解毒品引发的犯罪种类,并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吸毒给个人、家庭及社会带来的危害,让群众加深对禁毒知识的了解,充分认识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这一行为的严重性,以激发群众自觉参与禁毒斗争的热情,形成“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社会氛围。

        一名参与旁听的群众主动告诉干警:“以前,我们觉得在自己家菜园里种点儿罂粟苗吃,弄点儿罂粟果治拉肚子,根本不是啥大问题,今天一听,没想到不仅种罂粟犯法,连存放罂粟种子也要判刑交罚金,今天真是长见识了,我要给认识的人也说说,千万不可种罂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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