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东关司法所:骑车相撞起纠纷 司法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2-05-06 09:50:19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南阳讯(程海舟 通讯员 李红梅 王远编者按:为贯彻落实南阳市委关于深化平安南阳建设和宛城区委关于持续推进平安宛城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宛城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开设“宛城五零平安创建专栏”,以多样化的形式宣传在平安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零舆情零疫情”创建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大力营造创建氛围,不断提升创建水平。

        东关司法所坐落于繁华的菜市街,辖区人口比较密集,居住的都是老市民。一天清晨,一位年逾花甲满身灰尘的老人在司法所门口席地而坐,旁边站立着一位戴头盔的年轻女子。见此情景,专职调解员段志贤疾步走向现场。经了解,80多岁高龄的景某某骑自行车到菜市街买完烟叶,沿菜市街自南向北与同向行驶的骑电动车的陈某发生蹭刮,自行车侧翻,导致景某某倒地。

        事故刚好发生在司法所门口,并且正值赶集高峰,而老人身边也没有家人陪同,东关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发现后,本着司法为民的原则第一时间挺身而出、主动介入、用心调解。工作人员首先询问老人的伤情及其子女的联系方式,因老人岁数较大,倒地时右侧着地,扶他起身时,右侧脚部用力不均,无法正常行走,工作人员一方面让老人慢慢适应着站立,另一方面催促陈某打“120”赶快将景某某送入就近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在向老人询问如何联系家人时,老人称他的儿子和媳妇在光彩大世界做服装生意,不想让孩子们知道这个事,怕耽误孩子们做生意。事故原因及老人伤情不详,老人年龄大需要亲属到场处理,在工作人员的劝说下,老人提供了亲属联系方式,司法所及时通知了他的家人。

        与此同时,景老汉被陈某送入南阳市正骨医院进行治疗,经CT检查,结果为:右髋未见明显异常。

        确定老人平安无事,专职调解员积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1、陈某自愿给景某某购买膏药予以协助恢复行走功能;2、陈某支付景某某交通费50元(伍拾元整);3、本协议赔偿为一次性终结赔偿,陈某将上述义务履行完后,景某某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陈某主张任何权利。

        由于司法所的及时调解,矛盾最终圆满化解。老人儿子景某某感激地说:今天幸亏有你们司法所的同志帮助处理,不然老父亲一个人还真的不知道怎么办呢,你们真是为咱老百姓办事做主啊,真的非常感谢你们!

        5月5日上午八点左右景某某特意从家赶到东关司法所对工作人员表示感谢。至此,一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程海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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