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券桥镇:“五长”治乡村 共绘幸福景
发布时间:2022-03-13 16:18:30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南阳讯(程海舟 通讯员 王炳中)去年以来,方城县券桥镇把抓好河长制、田长制、林长制、井长制、网格长制作为守牢生态保护红线、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河长、田长、林长、井长、网格长”“五长”责任,加强系统治理、网格化管理,确保天蓝、地净、水绿、村美、粮丰、人安。
完善提升“河长制”,努力实现清水长流。及时调整河长制体系。镇党委书记任第一总河长,镇长任总河长,分管副职为副总河长,副乡科级领导干部任分包河段的镇级河长,村支书任村级河长,派出所干警任河道警长。完善河长巡河制度,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1次。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实施“一河一策”,开展“清河、清网、清源、查污染源”“三清一查”专项行动,整改涉水污染问题195条。投资近700万元,实施券桥村潘河河道治理等工程,实现河长制从“有实”向“有为”转变。
深入推进田长制,坚决守牢耕地红线。在市级一级网格和县级二级网格覆盖之下,设立镇三级网格,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三级总田长,分管自然资源副职担任三级副总田长,分包行政村班子成员担任三级田长,镇自然资源所所长担任三级网格员;设立村级四级网格,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总田长,村“两委”成员担任田长,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和村民小组长担任四级网格员,共设“田长”148名,其中镇级总田长1名、副总田长1名,田长12名;村级总田长26名,田长108名,另有网格员244名,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网格化、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监管格局,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探索推进林长制,提升森林生态质量。镇级设立第一总林长、总林长、副林长;镇级第一总林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总林长由镇长担任,副林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村级林长由本村支部书记担任。各级林长实行分区(片)负责制和层级管理,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共设立镇级第一总林长1名、总林长1名、副林长10名,村级林长26名,设林长制办公室,建立林长制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在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林长主要开展国土绿化、林草湿资源保护等工作;完善农田林网防护体系,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推进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建设;实现森林督查监管常态化。
创新建立井长制,实现巡护常态长效。每眼机电井设立井长1名、管护员若干名、维修员2-4名,井长由村支书担任,管护员由村干部兼任或公益岗予以安排,镇政府负责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机电井发挥应有作用。
深入推进网格制,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就近就便、规模适度、有利治理”原则,共设大、中、小网格300个,其中大网格5个,中网格27个,小网格268个,覆盖全镇26个行政村、108个自然村、1个社区、221个村民组,实现服务管理“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在网格中推进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数治“五治融合”,深化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和矛盾问题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确保“矛盾不上交、乡村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努力实现治安稳定、生产安全、生活安定、社会和谐。
完善提升“河长制”,努力实现清水长流。及时调整河长制体系。镇党委书记任第一总河长,镇长任总河长,分管副职为副总河长,副乡科级领导干部任分包河段的镇级河长,村支书任村级河长,派出所干警任河道警长。完善河长巡河制度,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1次。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实施“一河一策”,开展“清河、清网、清源、查污染源”“三清一查”专项行动,整改涉水污染问题195条。投资近700万元,实施券桥村潘河河道治理等工程,实现河长制从“有实”向“有为”转变。
深入推进田长制,坚决守牢耕地红线。在市级一级网格和县级二级网格覆盖之下,设立镇三级网格,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三级总田长,分管自然资源副职担任三级副总田长,分包行政村班子成员担任三级田长,镇自然资源所所长担任三级网格员;设立村级四级网格,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总田长,村“两委”成员担任田长,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和村民小组长担任四级网格员,共设“田长”148名,其中镇级总田长1名、副总田长1名,田长12名;村级总田长26名,田长108名,另有网格员244名,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网格化、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监管格局,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探索推进林长制,提升森林生态质量。镇级设立第一总林长、总林长、副林长;镇级第一总林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总林长由镇长担任,副林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村级林长由本村支部书记担任。各级林长实行分区(片)负责制和层级管理,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共设立镇级第一总林长1名、总林长1名、副林长10名,村级林长26名,设林长制办公室,建立林长制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在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林长主要开展国土绿化、林草湿资源保护等工作;完善农田林网防护体系,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推进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建设;实现森林督查监管常态化。
创新建立井长制,实现巡护常态长效。每眼机电井设立井长1名、管护员若干名、维修员2-4名,井长由村支书担任,管护员由村干部兼任或公益岗予以安排,镇政府负责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机电井发挥应有作用。
深入推进网格制,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就近就便、规模适度、有利治理”原则,共设大、中、小网格300个,其中大网格5个,中网格27个,小网格268个,覆盖全镇26个行政村、108个自然村、1个社区、221个村民组,实现服务管理“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在网格中推进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数治“五治融合”,深化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和矛盾问题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确保“矛盾不上交、乡村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努力实现治安稳定、生产安全、生活安定、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程海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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