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铲除罂粟 我们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1-04-19 08:05:44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南阳讯(程海舟 通讯员 崔岚峰)近日,示范区公安分局白河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举报称兴华花园楼顶有人种植罂粟,接报后,社区民警代国清立即带领警务室人员赶到现场,发现有十几株罂粟幼苗,民警对现场进行拍照,并对罂粟铲除销毁,同时,对种植罂粟人员开展调查工作。
4月13日,新店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辖区走访巡逻中发观菜地里种植罂粟,民警当场予以铲除,并对种植群众进行批评教育。
三四月份,百花争艳,同时也是罂粟的生长旺季。示范区公安分局抓住当前罂粟未开花、未结果、易铲除的有利时机,在辖区内全面落实好宣传、排查、打击等各项工作措施。坚决做到对非法种植罂粟行为发现一起、铲除一起、打击一起,彻底消除隐患。
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各类禁种铲毒宣传活动,通过巡逻、悬挂横辐、微信群推广、喇叭喊话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防范,宣讲罂粟的违害,国家禁毒法律法规、政策等。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观念深入人心,让辖区居民对毒品的危害特别是可能给每个家庭以及社会带来祸患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对公安机关严打涉毒违法犯罪的决心有了更深的理解。并鼓励辖区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种植罂粟线索,努力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禁种铲毒新局面。
示范区公安分局提醒您: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按照《刑法》规定,如果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或抗拒铲除的,符合任意条件就触犯了《刑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4月13日,新店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辖区走访巡逻中发观菜地里种植罂粟,民警当场予以铲除,并对种植群众进行批评教育。
三四月份,百花争艳,同时也是罂粟的生长旺季。示范区公安分局抓住当前罂粟未开花、未结果、易铲除的有利时机,在辖区内全面落实好宣传、排查、打击等各项工作措施。坚决做到对非法种植罂粟行为发现一起、铲除一起、打击一起,彻底消除隐患。
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各类禁种铲毒宣传活动,通过巡逻、悬挂横辐、微信群推广、喇叭喊话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防范,宣讲罂粟的违害,国家禁毒法律法规、政策等。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观念深入人心,让辖区居民对毒品的危害特别是可能给每个家庭以及社会带来祸患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对公安机关严打涉毒违法犯罪的决心有了更深的理解。并鼓励辖区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种植罂粟线索,努力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禁种铲毒新局面。
示范区公安分局提醒您: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按照《刑法》规定,如果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或抗拒铲除的,符合任意条件就触犯了《刑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程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