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法院深入基层化纠纷听民声

发布时间:2018-05-17 09:47:54 来源:映象网

       河南省新野县法院在化解社会纠纷,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断创新调解方法,加大调解力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院深入开展联系基层联系群众活动。扑下身子深入群众,听民声,察民情,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几类案件,认真走访当事人、邻居及村组干部,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助参与法院调解工作,先后探索出法官、村民委员会调解主任及群众代表的特定关系人调解法、梯次调解法、多元联合调解法、排除不当干扰调解法等10多种调解方法,大力开展巡回审理各类易矛盾激化的案件,充分发挥巡回法庭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优势,帮助辖区乡镇街道化解纠纷。
       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通过分析往年案件,认为有些当事人不满意,是因为法院没有平衡好当事人的利益,将责任全部推给了一方当事人,导致当事人认为法院判案一边倒。对此,该院提出了“平等保护、利益平衡”理念,要求划分责任时不能一边砍,要尽可能按二八或三七划分责任,平衡当事人的利益。这样当事人就不会认为承办法官在陷害或偏袒一方当事人,减少当事人对法院、法官的误解。今年所巡回审理的613件案件无一矛盾激化,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审判效率。在实践中意识到,一个案件分到承办人手中后,要么原告认为办案是法院的事而不理不睬,出门办事或打工,要么被告躲着不见,当事人难找成为诉讼效率不高的重要原因。为此,该院创新使用连续性审判方式,即在第一次接触到当事人时,要求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及联系方法,并给当事人连续发两个传票,一个是庭前调解传票,一个是开庭传票;开庭之后,再次给当事人送达传票,通知其在规定时间领取判决或再次调解,有效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今年以来,新野法院巡回审理的涉及赡养、相邻关系、劳动纠纷、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自觉履行率达95%。(周永生 宋豫 陈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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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沈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