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法院执结一起借款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8-05-14 11:26:57 来源:映象网
“李法官,我找到周某了,他正和朋友在饭店吃饭。”5月13日中午十二点半,还在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加班的执行干警李富贵突然接到申请执行人林某电话,称发现了一直寻找未果的被执行人周某。“好,我们马上到。”接到线索后,执行干警马上行动,前往被执行人周某所在饭店。
周某2014年因做生意需要周转,向好友林某借款10万元,约定两年后归还本金及利息。2016年,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林某多次催要借款,但周某以无钱为由拒不还款。2017年,面对朋友周某的不诚信行为,失望之极的林某向内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周某归还本金及利息。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周某偿还林某本金及利息。
但判决生效后,周某仍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无奈之下,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周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此案的执行法官李富贵多次通过电话与周某进行沟通,督促其快速履行法律义务。
电话联系后,周某不但没有主动履行义务,反而耍起了小聪明,长期躲避在外,不见了踪影。执行干警多次寻找被执行人周某,均没有找到。
此次突然接到林某的线索,执行干警迅速赶到周某的所在饭店。此时周某正与朋友聚会,有说有笑喝酒聊天。看到带着执法记录仪突然进门的执行干警,周某一下子愣住了,他没有想到回到内乡第二天,在公开场合只露面一次,就被堵了正着。
随后,执行干警将周某带回法院,对周某进行耐心劝说。刚开始,李某态度强硬,仍以无钱为由不想还钱。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其妻子刘某,讲明若周某拒不履行,将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
刘某看到法院动了真格,不忍丈夫在拘留所受罪,遂要求与申请执行人执行和解,同意当天送到5万元执行款,剩余款项分期履行。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调,周某的妻子支付林某执行款5万元,并当场签订分期还款协议。至此这起朋友间的借款纠纷终于得以圆满解决。(周永生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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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沈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