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和发展实施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18-07-23 14:34:06 来源:洛阳日报

  本报讯 (首席记者 张锐鑫 通讯员 任姣姣)记者近日从市科技局获悉,我市出台了《洛阳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和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和发展的奖励政策,其中联盟围绕我市优势产业牵头建设行业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的,最高补助1000万元。
  据介绍,《办法》所指的联盟是经科技部、省科技厅、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职业大中专院校、科技中介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办法》规定了申报市级联盟所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联盟构建牵头单位是在洛阳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成员单位以洛阳本市的法人单位为主;联盟构建牵头单位的整体技术水平应居于省内领先地位,具备较大规模和较强的研发实力,能够集聚相关产业创新资源,支撑和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或发展潜力;联盟成员包含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职业大中专院校、中介机构等单位,所涉及的企业应涵盖产业链的上、中、下游,并处于行业骨干地位或在某领域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高校、科研机构和职业大中专院校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水平或配套专业技术水平,相关中介机构等可根据联盟技术创新的需要发挥积极作用;联盟应设立联盟工作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有关日常事务等。
  《办法》提出,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联盟的牵头单位,我市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我市“565”产业发展有重要影响力且被市科技主管部门纳入重点支持范围的联盟完成独立法人机构注册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同时,按照独立法人机构年度销售收入的10%给予运营补助,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连续补助3年。
  此外,对联盟牵头、旨在突破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技术且能形成产业链或者产业集群、符合立项要求的相关研发项目,可依据《洛阳市科技重大专项工作指引》,予以立项支持,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为100万元到300万元。经联盟论证推荐并由联盟成员单位承担、符合立项要求的科研项目,可按照《洛阳市科技重大专项工作指引》予以立项支持,支持额度为100万元到300万元。
  对联盟围绕洛阳市优势产业牵头建设行业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并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按照平台实际建设投资资金的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对作出重大贡献的平台给予100%的运营资金奖励,上限500万元,同时,按照平台开展服务收入的15%给予奖励,上限100万元。
  不仅奖优,而且罚劣。《办法》还规定,市科技主管部门每年对市级联盟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级,对不合格的市级联盟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享受扶持与奖励政策的资格。国家级、省级联盟的绩效评价由科技部、省科技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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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