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发布
发布时间:2018-07-06 10:12:47 来源:洛阳日报
本报讯 (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赵昱柱)4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市政法系统41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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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承诺事项内容
●让群众诉讼更加便捷
全面推行自助立案、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让群众不跑腿、少跑腿;部署移动手机端“微法院”程序,实现手机立案、见证执行、诉讼服务等功能。在闹市区建立“互联网+人民法院司法便民中心”,通过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诉讼服务水平,促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为人民群众提供线上与线下结合、形式多样、快速便捷的司法服务。
●让群众即时了解审判信息
向当事人同步短信推送立案、分案、开庭、结案、送达、上诉、卷宗移送、执行情况等重要节点信息,随案生成案件查询二维码,方便当事人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查询案件进展情况,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参与诉讼活动。
●深化温情司法关爱岗工作机制
在司法办案中,坚持温情司法关爱活动与司法救助、脱贫攻坚、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对涉案贫困家庭人员,除申请国家救助外,与当地基层组织、民政部门相结合,充分运用国家有关政策,定向帮扶。对学龄儿童、孤寡老人、失独家庭,定期不定期回访走访,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心理疏导、精神抚慰等活动。
●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
根据高检院和省院统一部署和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创新工作机制,构建规范统一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集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等职能为一体,方便群众通过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电话热线等渠道,获得全方位立体式检察服务。
●推出居民身份证发放领取短信提醒服务
对完成制作并发放到派出所的身份证,通过“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自动向申领人发送手机短信提醒,方便群众及时领取。
●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农村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设立公共户口
在所有城镇公安派出所或社区设立公共户口,对符合落户城镇条件,在当地没有合法固定住所、没有直系亲属投靠、就业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农业转移人口,可以落户在社区公共户口上。
●设立中小学幼儿园执勤“护学岗”
在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100米左右重要路段、上下学时段设置执勤“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学生儿童安全上下学。
●实现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运输许可网上预约
通过“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实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和运输许可网上预约。
●推广应用互联网缴纳驾考分科目费用
在现有窗口缴费或由所在的培训机构代为缴费的途径之外,会同财政部门再开通互联网缴费渠道,学员可利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交管12123”手机APP客户端分科目自行缴纳考试费用。
●推行邮政网点代办公安交通管理业务
通过警邮合作,依托邮政网点,设置覆盖城乡的车管邮政便民服务平台,群众只需到邮政网点将所需资料交邮政人员审查,并拍照上传,可由车管所后台工作人员自行办理,并通过邮政寄递第一时间送达群众手中。
●在全省范围内建设道路交通事故
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服务站)
为深入推动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APP民用版软件的应用,会同省保监局联合创建线上(快处快赔)和线下(原有省内各地的快速理赔中心)相结合的发展新模式,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服务站),真正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线上快速处理、快速拆解定损、快速理赔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发布会公布了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落实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市中级人民法院:63369171;市人民检察院:64359737;市公安局:63133721;市司法局:6333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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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