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 洛阳市全面启用社保卡

发布时间:2018-07-03 14:14:15 来源:洛阳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姜明明 特约通讯员 李帆)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从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就医结算时,全面启用社会保障卡,停止使用原医疗保险卡。原医保卡停用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将无法使用;待新社保卡激活启用后,原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将自动关联至新社保卡社保账户内。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今年12月31日前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参保人员原医保卡仍可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使用。从2019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新社保卡医保功能未启用的,将会影响参保人员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门诊、药店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及享受住院报销、特殊门诊等待遇。
  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需持社保卡到我市任一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将其激活。社保卡社保账户初始密码为“123456”,需修改为其他6位数字密码后,社保账户方可正常使用。金融账户按制卡银行相关要求激活。
  未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领取。操作方法:关注“洛阳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综合查询”,选择“领卡行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姓名,可查询社保卡的制卡进度及领卡行地址,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所显示支行领卡。需要注意的是,洛阳银行需到所显示的任一支行预约后领卡,其他银行可到所显示支行直接领卡。
  长期在外居住人员、行动不便等无法到现场领取社保卡的人员,可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市邮政速递(EMS)提供的付费送卡服务。
  未制卡的参保人员,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可携带户口簿原件)在全市范围内设立的16个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点进行信息采集并申领制卡;也可携带符合社保卡要求的白底证件照电子版、有效身份证原件(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可携带户口簿原件),到我市社保卡合作银行设立的90个“社会保障卡经办服务网点”进行社保卡申领制卡。
  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点、“社会保障卡经办服务网点”的具体地址可登录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官网查询。在社保卡启用后遇到的无法结算、身份证信息重复、查无此人等影响医疗保险正常结算的问题,需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部门查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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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卡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经人社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面向社会公众发行的加载金融功能的IC卡,主要用于办理个人事务,享受政府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和金融服务,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及金融服务等基本功能。社保卡加载了金融功能,可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社保卡内设有社保账户和银行账户两个账户,两个账户相互独立,互不关联,分别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各金融机构管理。(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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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