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拓展社会力量保护文物新渠道

发布时间:2018-06-04 14:51:51 来源:洛阳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朱艳艳 通讯员 马金刚)记者日前从市文物局获悉,我市将利用互联网等平台探索公益众筹等社会参与机制,试行文物保护单位认领模式,进一步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新渠道。
  我市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和著名古都,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根据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统计,我市不可移动文物总计9000余处,馆藏文物近42万件(套)。然而,这些文物广泛分布于全市1.5万平方公里范围内,单靠专职文物管理人员难以适应点多线长面广的管护任务需要。近年,我市注重加强文物保护员队伍建设,建立了群众性业余文物保护组织,在保护文物安全方面效果明显。
  目前,全市共聘请文物保护员944名,形成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文物保护员”四级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实现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全覆盖。在文物保护员的选择上,文物部门尽量选择有利于文保单位日常管理和监督的人选。如二程故里、范园,文物保护员就从名人后裔中择优选择;有住户居住的古建筑,文物保护员就选住户本人等。
  同时,我市文物安全责任制度实施办法、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办法出台后,每年投入300余万元专项资金,按照国保单位每年4000元、省保单位每年3000元、市保单位每年2000元、县保单位每年1000元、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点每年200元的标准,给文物保护员发放补助,并对成绩突出的文物保护员进行奖励。
  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将继续充实、完善文物保护基金,发挥纽带、引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文物保护事业,并在政策、税收、土地等方面给予其一定支持。今年下半年,我市将利用互联网等平台探索公益众筹等社会参与机制,把众筹来的资金纳入文物保护基金。同时,试行文物保护单位认领模式,在市文物局网站公示文物图片和基本信息、开设“文物认养”报名通道,为一些有志于参与文物保护事业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认养保护”支持。通过这些方式,共同研究保护模式,挖掘文物内涵,展示文物风貌,实现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齐抓共管,推进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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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