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将进一步摸清“文物家底”
发布时间:2018-05-30 14:21:23 来源:洛阳日报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洛阳是文物大市,文物保护工作任务重,也理应标准高。近日,我市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文物安全工作,要求围绕文物安全开展专项整治,摸清底子,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把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本报即日起开设《守护文物安全 传承文化遗产》栏目,向广大市民普及文物保护法,介绍各地各单位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守护文物安全、传承优秀文化遗产的浓厚氛围。
本报讯 (记者 朱艳艳 通讯员 马金刚)本周,我市将开展拉网式排查,进一步摸清“文物家底”,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堵塞管理漏洞,消除文物安全隐患。
洛阳是文物大市。据统计,全市现有世界文化遗产3项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2处、其他不可移动文物9000余处,拥有老城区、涧西区2处历史文化街区,47处传统村落。 目前,全市馆藏文物42万件(套),文物库房23个,博物馆68座。
由于全市文物数量大,点多、线长、面广,文物安全工作形势严峻,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监管缺失等问题比较突出。文物安全工作是文物保护的底线、红线和生命线。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根据市委常委会议要求,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文物安全整改工作专班,研究出台《全市文物安全集中整治和检查排查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按照要求,我市将在本周内开展拉网式排查,进一步摸清“文物家底”。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单位和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文物是否处于危险境地(如面临自然或人为损毁、改建等破坏行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消防、安防、防雷)再次进行全方位的排查和整改;已划入征迁范围的不可移动文物,要确保施工建设在规定范围之外,保证每处文物安全;检查本辖区文保单位是否有保护标志、保护组织、保护范围、保护档案等。文物、公安、工商、海关、建设、规划、国土、城管、文化、旅游、宗教等部门在行业系统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巡视,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和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问责追责。
针对已经通报确定的典型违法案件,及新发现的问题、安全隐患等,有关责任单位要边查边改,举一反三,列出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限期完成整改。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政府文物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年度督察,年终考核要把重大文物安全隐患、事故和违法案件列为政府督察重要事项,对在文物安全工作中不履职尽责、失职失责等行为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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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