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发布时间:2018-05-25 14:57:36 来源:洛阳日报

  编者按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23日,全市第三次河长制湖长制调度会暨“四河同治、三渠联动”推进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
  本报今起推出《实施“四河三渠”治理 加快建设美丽洛阳》栏目,解读我市下一步加快河长制湖长制落地生根、实施“四河三渠”治理的政策举措,展示各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推介相关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助推美丽洛阳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幸福感。敬请关注。
  本报讯 (记者 李东慧 通讯员 付文军)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23日召开的全市第三次河长制湖长制调度会暨“四河同治、三渠联动”推进会,对黑臭水体治理明确了攻坚期限。
  在当天的会议上,市“四河同治、三渠联动”总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洛阳市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在2018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要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完成城市黑臭水体销号工作。同时,各县(市)区要完成黑臭水体截污纳管、排污口截流整治、河道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等与水质提升相关的主体工程,基本消除水体黑臭现象。
  按照该《方案》,我市住建、水务、环保、城管等单位将共同牵头,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综合施策,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长效管理”的治理路线,向城市黑臭水体发起总攻,确保年底前高标准完成省定整治任务,实现城市“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有效改善城市水体环境。
  控源截污、整治排污口,是消除黑臭水体的根本性举措。从即日起,我市将进行一次系统性市区河渠排污口排查,全面查明排放口位置、排放量、许可情况、产权单位等信息,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和完成整改时限。同时,加强污水排放许可制度管理,加大对小餐饮、洗车场、理发店等排污、排水的执法管理,杜绝乱排乱倒、偷排偷倒现象。
  排污口整治期间,市水务、环保等部门将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排污口设置许可、在线监测、巡查管养、依法执法等责任,对排查发现未经许可、未达标排放的污水直排口,依法封堵,依法处罚。
  《方案》提出,市水务局将牵头开展水体内源治理,利用生态清淤等方式清理河渠水体底泥污染物,清理城市水体沿岸积存垃圾,做好河岸、水体保洁和水生植物、沿岸植物的季节性收割,严格查处向河湖倾倒垃圾、污水的行为。
  今年,我市还将加强城市“蓝线”规划管控,严禁随意填埋河道沟塘,严控侵占河道水体行为,保持城市现状水面不减少。同时,实施一系列引水补源、水体交换、畅流活水等工程,大力推进城市河道拓浚、区域河流治理、水系连通等项目建设,创造条件恢复已覆盖的河道水体,打通“断头河”,增强水体自净能力。
  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确保年底前完成消除黑臭水体任务的同时,我市还将建立水体长效久清机制,对完成黑臭水体整治的河渠全面落实河长制责任,健全各项长效管护制度,明确养护单位及养护措施,开展绩效评估,落实养护经费,防止水体黑臭现象反弹。
  《方案》强调,我市今年将着力提升污水处理效果,加快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改造步伐。今后,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用建筑,都要建设中水设施。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将污水处理厂尾水经人工湿地等生态系统处理后达到更高水质标准,作为生态和景观用水。今年,我市还将在居民小区开展“清源行动”,实施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对雨污混接、排水管道及检查井各类缺陷进行维修改造,减少污水外渗或河水地下水的倒灌,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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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