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住房公积金业务即日起可网上办理
发布时间:2018-05-23 15:01:46 来源:洛阳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姜明明 通讯员 卢彦飞)即日起,退休提取、离职提取、提前还款或结清、贷款计算等四项住房公积金业务,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办理。同时,七项购房、还贷提取业务减少办事要件。
缴存职工办理个人网厅业务时,如本人预留手机号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登记不符的,本人可携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缴存职工单位网厅办理手机登记业务后,再进行网厅注册,然后根据提示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还贷和贷款额度测算等线上业务。咨询电话:12329。
■退休提取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个人账户为封存状态,且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职工本人即可选择通过个人网厅或柜面办理退休提取。无需再提交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等任何纸质材料即可实时完成退休销户提取,账户资金全额转入个人银行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如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须先做万元以上部分的提前还款业务,账户剩余金额可办理退休销户提取。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其他特殊情况的退休销户提取业务,需到柜面审核办理。
■离职提取
职工离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满2年,且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本人即可通过个人网厅或柜面办理离职提取。无需再提交离职文件等任何纸质材料,输入个人银行账号即可实时完成离职销户提取,账户资金全额转入个人银行卡。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未满2年的外地户籍在洛务工人员或洛阳户籍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等情况的,需到柜面审核办理。
■提前还款或结清
职工办理有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职工本人或共同还款人可通过个人网厅或柜面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或结清业务,还款方式支持从本人的公积金账户或绑定的还款银行卡支出。
■贷款计算
职工本人可通过个人网厅“贷款试算”模块,选择以本人或本人+配偶的方式,调用系统内信息参与可贷额度测算,无需再手工输入本人缴存基数等基础信息,测算结果更加准确快捷。
■七项业务减少办事要件
即日起,办理购房、还贷提取业务的,按照《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提供相应要件之后,同一套住房符合政策规定再次办理提取的,不再提供以下要件:
一、购买公有住房、房改补差住房的,不再提供有效付款凭证、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登记审批综合表或产权界定卡。
二、购买商品房的,不再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
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再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
四、购买二手房的,不再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和契税完税凭证。
五、购买拆迁安置房的,不再提供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付款票据。
六、职工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不再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
七、缴存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职工年满60岁,女职工年满55岁,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不再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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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