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企业每年将减负约2100万元
发布时间:2018-05-14 14:47:54 来源:洛阳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李冰 通讯员 牛永军)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省发改委日前下发了《关于2018年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我省将通过调整电价分类结构、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清理和规范电网及电价收费等措施,推进电价分类改革,切实降低实体企业经济成本,预计每年可为我市企业减轻负担约2100万元。
此次电价调整,一是调整电价分类结构,将现行的大工业用电类别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合并为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同时,对两部制电价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基本电费,也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基本电费,减少部分企业支出。二是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单一制电价0.533分/千瓦时。三是规范转供电环节乱加价现象,特别是城乡接合部房屋出租、商业综合体等电费加价等行为。四是继续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电价调整可直接降低企业负担,以市供电公司提供的我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单一制电价用户)年用电量40亿千瓦时推算,全市企业每年可减少支出约2100万元,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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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