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让城乡洒满“明媚阳光”

发布时间:2018-07-27 15:01:50 来源:漯河日报

  ■本报记者 左素莉
  自2017年8月份以来,召陵区8个镇(街道办)、195个村(居)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议事600多件,件件得到落实;仅2017年下半年,召陵区各村(居)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就盘活集体资产197项,资金达300多万元。
  2017年6月份以来,召陵区解决矛盾纠纷603起,没有新增一起人访件,信访和人访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
  2017年以来,召陵区按照“阳光漯河”建设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
  打造“阳光召陵”建设网络监督平台。建立“阳光召陵网”,设计“阳光三权、互联网+政务服务、中层岗位监督体系”三项功能,设立“阳光党务、阳光政务、阳光村务、阳光司法、中层岗位监督、网络廉政效能监察”六大板块。区卫计委、区交通局、区环保局、区畜牧局、区农林局、区安监局在“阳光召陵网”上公开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及办事指南,并把行政执法案件决定书在行政行为发生后3日内上传至“阳光召陵网”,实现了多方监督。精准监督行政职权部门中层岗位,将中层干部在外发生的检查、征收、强制处罚等事项纳入监督监管范围。
  “阳光召陵”建设工作实现全覆盖。全区8个镇(街道办)、198个村(居)办公设备已经按照“六有”和“五有”标准建设完成,梳理出行政村(居)权力10大项23小项,村务、财务、党务在“阳光召陵网”公开,并在行政村(居)“阳光村务”公示栏公示。“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成为村(居)议事、理事、定事的主要手段,村(居)监委会的监督作用逐步加强。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委各部委、各部门达到有办公场地、有组织领导、有工作保障、信息适时公开更新等要求,共梳理公开各类权力事项1581项。
  构建“阳光召陵”建设工作微信群。召陵区“阳光办”开通阳光召陵微信公众号,各镇、村也结合实际,建立“阳光村务”工作微信群,包括村民代表群、外出党员群等。在微信工作群公开“五保”、低保、精准扶贫、危房改造、各类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为群众咨询办事流程及了解相关政策拓展渠道。外出党员和村民代表可以通过微信群对重要事项进行表决和监督,村务更加阳光透明。
  村级监委作用得到强化。自2017年第三季度开始,在村(居)监委会成员中开展争创“村务监督之星”评选活动,全区共评选出“监督之星”10名,奖励每人任职补贴1000元。对村监委会成员实行绩效工资制,工资根据监督工作实绩上浮或下调20%,真正做到奖优罚劣,起到倡树典型、鼓舞士气、提振精神的作用。

(声明: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如是转载内容,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
(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