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证照分离”改革 试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发布时间:2018-07-10 14:37:09 来源:漯河日报

  本报讯(记者 梁晓峰 通讯员 宋 涛)日前,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正式批复了我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此次共有两个地市获准开展试点工作,我市名列其中,标志着这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这次“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在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试点期至今年12月21日,共涉及97项行政许可事项,根据行政许可事项的不同情况,分五类推进。
  一是直接取消审批,企业可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包括“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一、二类)”等五项行政许可事项。二是审批改为备案。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政府相关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政府部门不再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准或许可,包括“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等两项行政许可事项。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办理相关审批,包括“设立外商投资电影院许可”等22项行政许可事项。四是提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实行清单管理,逐项制订审查工作细则,编制服务指南,明晰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做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结果有明确预期,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执业许可”等35项行政许可事项。五是强化特定活动准入监管。针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要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包括“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等33项行政许可事项。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编办)主任胡新保表示,下一步,我市将按照批复试点方案的要求,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建立机构编制、工商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推动改革顺利进行,确保按时完成试点任务,当好改革“排头兵”,打造改革“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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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照分离 “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所谓“照”,指的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而“证”,指的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原先要开办一家公司,首先要取得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才能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证照分离”改革后,企业只要到工商部门领取一个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需要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再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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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