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制定困难群众“医保扶贫再保障”政策 全省首家
发布时间:2018-10-29 15:47:17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讯:济源市制定并实施困难群众“医保扶贫再保障”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民政医疗救助及贫困人口医疗补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实行再次报销。据悉,这在全省目前还是首个实施这一政策。
(责任编辑:田哲)
近日,家住济源市大峪镇林仙村的曹见丰在说起享受到的困难群众“医保扶贫再保障”政策时高兴地说: “又收到了医疗保险再次补助的16031元,真的给我的生活减轻了不少负担。今年3月份,我在济源人民医院住院5次,花费了7万8千多,已经报销了5万多,这次又报销了1万6千多,感谢政府政策越来越好,让我们这些困难人员能够看得起病。”
曹见丰所说的新政策,就是济源市人社局新近出台的“医保扶贫再保障”政策,这项政策目前在我省还是第一家。新政策规定: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民政医疗救助及贫困人口医疗补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可以再次报销。其中在镇卫生院住院的,剩余部分实行全额报销;在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剩余超过500元以上的部分按85%比例报销;转往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剩余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5%比例报销。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及民政医疗救助后,剩余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可以再次报销,其中,在镇卫生院住院的,剩余部分实行全额报销;在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剩余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50%的比例报销;转往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剩余超过15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50%的比例报销。
困难群众“医保扶贫再保障”政策的出台是济源市进一步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因贫看不起病、因病加剧贫困的问题,实施精准扶贫的有力举措。截至目前,济源全市已有2115人次享受到了“医保扶贫再保障”工程的相关待遇,支付金额达63万多元。(通讯员 赵科)
(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