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发布人才新政具体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06-01 16:15:51 来源:济源日报

  本报讯(记者 郑海波)人才是第一资源。继今年3月份市委、市政府发布人才发展有关实施意见后,日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印发通知,公布我市人才发展具体实施办法。至此,我市史上最优人才新政进入全面落实阶段。
  据了解,本次发布的人才发展具体实施办法包括《济源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办法(暂行)》《济源市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济源市“智汇济源”计划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实施办法(暂行)》《济源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暂行)》《济源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暂行)》《济源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服务实施办法(暂行)》《济源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暂行)》《济源市“智汇济源”计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济源市关于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城镇的实施细则》等,为人才落户、生活、创新创业建立绿色通道、提供全面服务。
  根据实施办法,我市引进的青年人才,根据条件3年内可享受生活补贴,博士毕业生每月2000元、硕士毕业生每月1300元、本科毕业生每月700元。青年人才创业可享受高达1万元的补贴,住房可申请免租金或减半收取,首次购房最高可补贴130万元。我市将开展高层次人才认定,被认定为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高端人才、市级优秀人才和青年英才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智汇济源”人才政策规定享受有关待遇和服务保障。高层次人才发展项目最高资助可达1亿元,建设创新创业平台最高可享受扶持资金500万元。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在市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自主选择优质教学资源就读入校(园)。高层次人才就医,可享受定点医疗、专员服务。人才落户可享受不限住址、“零门槛”落户政策。
  此外,实施办法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育中的融资扶持、创新场所支持、创新奖励和后期项目服务管理等也作出具体规定。有关政策可登录玉川先锋网和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网站查阅,也可咨询相关部门具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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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