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济源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出现六大新变化

发布时间:2018-05-16 15:36:44 来源:济源日报

  本报讯(记者 孔晨)5月15日,记者从2018年全市农机化工作暨农机补贴会议上获悉,近日,我市印发《济源市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根据《方案》,2018年我市夏、秋两季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预分配金额分别为400万元、500万元,农机购置机具种类补贴范围涵盖14大类30个小类61个品目,新方案与往年相比呈现六大新变化。
  扩大补贴对象范围。将补贴对象明确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将“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细化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先购后补。以前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市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补贴对象需要先拿到补贴指标确认书才能去购机,今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市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变为先购机后申请补贴。
  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对于纳入补贴范围的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如果确实资金还有一定缺口,要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和农业绿色发展所需要的机具。如果确实因为资金紧张,当年没有享受到补贴的在下一年优先给予满足。
  拓展补贴机具资质渠道。以前,补贴机具资质必须是通过农机推广鉴定,今年有所放宽,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者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也可以作为补贴机具,包括进口农业机械。
  优化补贴实施的操作。进一步明确农业企业可以作为补贴对象,购机者既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补贴,也可以在实际生产地申请补贴。
  规范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参与补贴政策实施。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自愿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享有合法权益,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严禁以任何方式授权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在补贴机具使用方面,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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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