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服务企业入手打造最佳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18-05-09 14:39:52 来源:济源日报

  “从发展的角度理解营商环境”“从规范的角度考量营商环境”“从联系协作的角度优化营商环境”。日前,在市工商联召开的服务产权司法保护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座谈会上,济源检察分院检察长王宫武与企业家代表面对面交流,就加强产权检察司法保护、规范司法行为等提出明确要求,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引起了企业家代表的共鸣。
  从发展的角度理解营商环境
  济源工业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骨干和支撑作用,特别是民营企业,由过去的“小打小闹”到逐步发展,对全市GDP的贡献率实现了由初期的“三分天下”到之后的“半壁江山”,进而到现在的百分之六七十。其发展是曲折的、艰难的,但也是在不断完善的。
  王宫武说,市委、市政府提出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济源检察机关责无旁贷。济源检察分院早在2014年就制定了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十条意见,在服务理念、强制措施适用、区别对待创新与失误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着力打造良好环境,服务产业发展。2017年,济源检察分院又制定了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关于服务保障济源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的意见,着眼于产权司法保护,增强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紧迫感,使全市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方面找准法律定位。
  从规范的角度考量营商环境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以法律规范企业经营,关键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必须贯彻依法治国思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打击犯罪,营造环境,推动发展;另一方面,企业应当强化依法治企意识,做法律实施的参与者。
  “现在的企业家已经具备比较强的法治思维。一些法律方面的问题从一开始就必须解决好,只有形成常态,企业才能科学有效可持续发展。”王宫武认为,如果从法律实施角度或者规范方面看待营商环境,执法者有责任,参与法律实施的所有人包括法人、自然人都有责任。只有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治国方略才能得到全面落实。只强调其中一条,是不完整的。企业法律意识越强,营商环境就会越好。
  从联系协作的角度优化营商环境
  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检察机关监督范围非常广泛,但监督并非能解决所有问题,打造最佳营商环境还需各方面积极努力。
  王宫武表示,在执法和监督过程中,济源检察机关将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把执法过程中各个单位、法人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监督线索归纳梳理,增强办案针对性。二是通过类案分析,与有关单位进行交流,普遍提升防范意识。三是建立定期沟通机制,联合工商联、企业法律顾问团等机构,研判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通过定期沟通,提供有效救济渠道。但是,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检察机关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插手,必须严守检察权边界,不得违反检察纪律。四是通过监督的方式,规范司法行为,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要把介入经济纠纷、违规采取强制措施、超范围查封扣押、擅自处置企业资产、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等问题,作为检察机关监督的重点。要顺应企业家的期待,共同把服务工作做好。
  任浩浩 王荣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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